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指南
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指南
一、行政审批内容
凡在石林县行政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号)
(四)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昆政发(2001)3号
三、审批依据
(一)《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50号)
(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55号)
四、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办理。
五、审批条件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六、申请材料
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1份;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通用条款可不要)各1份;
4.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各1份;
5.监理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各1份
6、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各1份;(原件)
其他:1.外地企业提供: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云南省省外入滇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申请表1份;
2、其它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料(超高超限、公建项目需提交抗震专审批准书)1份
(上述材料未注明的可用复印件,若提供复印件,则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七、申请所需授权书、承诺书、施工、监理机构组成表范本
见附表
八、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地点: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石林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
地址:石林县石林大道和桃源路交叉口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石林彝族自
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67746817。
石林县石林南路240号 县住建局后院 质安消防站 联系电话:67786605
九、决定机关
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审批程序
窗口接件---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接件---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窗口返件
十一、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号)
4、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昆政发(2001)3号
5、《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50号)
6、《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55号)。
十一、收费
无。
联系电话:0871—6778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