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670432701000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属于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发展林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林农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职责;加强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及防火队伍建设;加强对公益林建设及退耕还林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改善林业生态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资源管理科、营林绿化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 石林彝族自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3.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1人,退休27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1、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林草产值和向上争取资金均超额完成任务。完成招商引资1.37552亿元,占任务数的137.552%,超额完成37.552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占任务数的120%,超额完成20个百分点。完成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林草总产值)4.5816亿元,增速11.1%,超额完成3.1个百分点。完成向上争取资金4030.1万元,占任务数的100.75%,超额完成0.75个百分点。
2、抓实抓细人防+技防措施,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网”。2024年全年未发生火情,实现无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双无”奋斗目标。一是提升技防技控能力。实施远程视频监控和无人机巡护管理,安装12套远程视频实时传输监控系统,购置无人机3架,安装摄像探头12个,对入山路口实行重点监控。二是强化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值守点2座,修建管护站3个,修建圭山镇矣美堵森林防火通道2条,依托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修建120处水利设施。三是抓好人员管理这个关键。全县主要重点林区18个检查站点开展“七步工作法”扫码入山管理,有效管理进入林区人员,确保及时跟踪监控入山人员。全年共登记入山人员54047人次,武装巡查4390余次,出动兵力1000余人次。四是银发志愿服务助力护林防火。围绕“护林防火”主题创作舞蹈,编制脍炙人口的彝族歌曲,组织喃咪艺术团(银发志愿者)开展“护林防火”宣传志愿服务文艺演出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护林防火知识,切实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护林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3、以林草要素保障为支撑,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一是及时指导业主单位组件报批,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2024年度审核或初审建设项目11个,面积9.7458公顷。二是规范推进林木采伐,助力林农增收。2024年度石林县采伐蓄积总量32700立方米,使用限额8668.077立方米。审批采伐申请108件,采伐蓄积103.1643公顷,采伐蓄积8668.077立方米。三是核发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9家,许可面积271亩。四是积极参加“三个听取”营商环境会客厅,现场接待企业6个,有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4、以林长制为统领,推动实现“林长治”。一是压实林长制责任链条。充分发挥林长制统领作用,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重大风险清单,把林长制贯穿到林草工作的每个链条、每个环节中,切实压紧压实林长制工作责任,高位推动林草事业各项工作。二是建立县级林长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机制。向全县31位县级林长发送了2024年县级林长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实化林长履职载体,服务保障林长巡林履职,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开展常态化巡林工作。结合年度林草工作重点,下发林长巡林提醒函4份,提醒各级林长按照时间节点、重点工作开展巡林,推动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切实提高林长巡林质量。四是强化林长制专责督查。印发《2024年度林长制督察工作方案》,发挥人大、政协专责督察作用,加强林长制落实情况督察。
5、以项目建设为推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通过实施滇东南石漠化综合治理、陡坡地生态治理、草原生态修复等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全面推进林草生态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完成石林县林草生态建设任务36270亩,水利设施60处,义务植树70万株。二是完成2023年、2024年上级下发的28个草原变化图斑外业调查及内业举证、数据入库,持续做好草原返青期监测。三是完成石林县国家一级古树复壮保护11株;完成月湖村古树群复壮项目,枯腐病枝修剪、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古树120株,透水砖更换52株,安装宣传牌1处、石桌椅2套,建围栏168㎡;排查整改古树安全隐患19株。
6、以资源管护为根本,坚守林草生态“底线”。一是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借助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无人机等多源实时数据,以及现地动态监测等有效手段。全面推广应用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构建全覆盖的林草资源常态化监管体系,实现高效率、精细化抓实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二是严格执法监管。通过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涉林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提升了资源监管能力。核查国家级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118个,收回林地5.7074公顷,植被恢复5.7074公顷。2024年办结案件68起,罚款84万余元;三是开展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成立林草湿荒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国土三调”与“林地一张图”地类不一致图斑第一阶段的地类对接工作41092个,完成草原加密样地工作调查8个。四是强化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开展松墨天牛引诱监测和防治推广应用,持续实施全国松褐天牛精细化监测预报技术试验试点。完成2024 年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调查上传小班4522个,采集样本55份,普查率100%。实施春秋两季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遏制了红火蚁疫情蔓延扩散势头。完成产地检疫3184亩亩,办理林业植物产地检疫证书28份、调运植物检疫证书924份,苗木调运检疫2163.53万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5061271.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61271.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77063.40元,增长34.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77063.40元,增长34.1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入中昆石高速公路景观林及鹿平公路建设租地资金、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等项目均在2024年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5061271.37元。其中:基本支出8617630.92元,占总支出的34.39%;项目支出16443640.45元,占总支出的65.6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377063.40元,增长34.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34517.69元,下降15.94%;项目支出增加8011581.09元,增长95.01%;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减少,2023年1-9月县地方专业扑火队77名队员人员经费从林草局支出,而2024年全年从石林林场预算支出,故减少15.94%。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024年昆石高速公路景观林及鹿平公路建设租地资金、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等项目均在2024年下达且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17630.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04985.92元,占基本支出的94.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2645.00元,占基本支出的5.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43640.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生态保护项目经费65685元,主要用于国有林管护劳务经费。
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经费14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森林乡村建设和古树复壮补助。
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经费6654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补助和涉林案件司法鉴定经费。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7431490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管护费。
产业化管理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特色经济林果初加工补助。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经费2382858.07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
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经费896672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县级补助。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目经费4264716.38元,主要用于昆石高速公路景观林及鹿平公路建设租地租金等。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经费440176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1271.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377063.40元,增长34.13%,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经费。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867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86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6054.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6107.17元,死亡抚恤支出33630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是年中追加的。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184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完成年初预算的84.89%。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5939.37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617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77843.5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891.4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相应的调入人员,相应的卫生健康(类)支出就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56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支出65685.00元。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211418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4%,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6%。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49800.00元,行政运行支出1791903.28元,事业机构支出3951140.09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400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665433.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7431490.00元,产业化管理支出1000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382858.07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896672.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264716.38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44017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无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40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1407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相应的调入人员,相应的住房保障(类)支出就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600.00元,决算为27877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46.40元,增长0.8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270484.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03%,完成年初预算的9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0.00元,决算为82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7%,完成年初预算的53.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58.40元,增长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12.00元,下降50.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512.00元,下降50.6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600.00元,支出决算为27877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46.40元,增长0.8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27048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0.00元,决算为82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758.40元,增长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8512.00元,下降50.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512.00元,下降50.6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巡查、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645.00元,比上年增加1807.74元,增长0.35%,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就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8500元;水费7800元;电费11700元;邮电费7800元;差旅费27300元;公务接待费8288元;工会经费44175元;福利费1162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42元;其他交通费用1027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退休人员其他管理费)481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270524.53元,其中,流动资产1691017.5元,固定资产1579507.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4189.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65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699.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6879.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699.8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2670432701111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50822041048082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2203462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