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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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养老保险费归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个人账户管理、档案管理、并负责报表统计、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和领取待遇及认证等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办)社保所(中心)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承担被征地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收缴宣传、管理和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及统计以及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的培训。
4.做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稽核科。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推进扩面增效。严格落实省市社保工作会议、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昆居保通〔2024〕3号文件)有关要求,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分解下达目标计划,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认真落实落细。截至 12月,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75万人,完成市局下达13.75万人目标计划。
(二)足额发放待遇保障。进一步加强待遇发放事前、事中、事后,强化协调联动,简化业务流程,确保待遇发放及时足额,确保群众基本养老权益。1-12月,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4501.83万万元,目前在册领取待遇人数稳定在3.98万人,12月份参保人员人均待遇307.82万元/月(含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三)认真落实社保扶救助。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强与上级、与残联、民政等主管部门的“纵向”、“横向”联动对接,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识别手段,对1-4级残疾人、低保、特困、返贫致贫四类重点群体及时分发乡镇(街道)协同办理参保入档,精准识别,精准补助,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弱势群体“应保尽保”,符合享受补助政策条件的对象“应发尽发”。截至12月31日,全县累计7378名“四类人员”完成参保登记工作,其中,新增四类人员参保登记103人,参保系统新增四类人员标识1626人。
(四)充分保障被征地人员权益。严格落实《昆明市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和《昆明市被征地人员身份确认办法(试行)》,强化审核把关和权益保护,认真履行人社部门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职责,1-12月拟定5批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说明和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收缴4宗110.48亩土地失地农民保障金220.97万万元,涉及被征地人员38人;积极协调督促推进失地农民保障金清欠工作,牵头召开专题工作会3次,上门协调发催缴函7次,石锁高速项目欠缴失地农民保障金疑难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催缴上缴资金200万万元;积极推进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第二批)工作,组织到外县区考察学习1次、工作调研3次、召开方案起草工作会1次,拟定《石林县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第二批)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报市级,目前工作正在推进中。
(五)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取得新进展。下发通知再次明确乡镇(街道)乡镇级社保经办职责,切实解决部分乡镇(街道)10余年来未能就近为群众办理社保业务“讳疾”;协调上级主管部门、金融部门合力推动解决生僻姓氏待遇发放疑难,从新农保启动以来今年首次实现“㱔”姓生僻姓氏参保对象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名符其实”发放;加强经办机构协作,依法依规成功追回2笔2012年遗留至今重复领待违规资金;推动县直部门间社保基金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协调对接公安、法院,首次实现采取强制措施人员信息按月比对领待数据;全力开展老农保历史遗留问题738名对象核查处置,共清理衔接合并57人,退保退费163人,待后续核实518人;稳妥有序推动2020年以来搁置的近6000人被征地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审核报审市级724人;核实清查2011年以来信用联社代扣养老保险失败挂账资金6万余万元事项,基本厘清历史事项,为下步工作处置打好基础。
(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结合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社保扩面增效、人社系统“挂包帮”、“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模式,精心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制作和对接投放相关宣传产品,以专场宣传、融媒体、微信公众号、汉彝双语“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对《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参保条件、缴费档次、缴费补助、待遇资格认证等内容广泛宣传,将普惠制度、惠民政策送到村村寨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村村通”、“掌上通”、“人人晓”,对进一步巩固城乡养老保险政策知晓度和提升参续保率、在线认证率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助力作用。1-12月,开展线下专场社保政策宣传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受理群众咨询590人次。
(七)全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和廉政风险控制。严格执行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业务变化情况,对照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核心业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高风险业务、环节、岗位核查制度》;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三级业务审批制度,业务经办全流程、全过程中执行初审、复核岗位交叉授权机制,以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确保严格落实初审、复核、终审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通过要情案例通报、会议、提醒谈话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管理规章学习和案例警示教育,多措并举震慑心存侥幸、强化纪法威严、提升纪律自觉,引导干部职工自警、自省、自律,进一步增强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力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中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全年共对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人,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和警示教育5次。
(八)1-12月,共开展核查疑点数据11批,完成疑点数据整改处理121条,核查完成率100%;依法开展稽核追缴工作,加大对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服刑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分类分级、有序处置原则,通过组织社保服务先锋队进社区、进村组、进监区,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依法追缴,今年以来,共计开展追缴5人次,发放告知书5份,收回违规资金5人次,金额7352.31万元。1-12月,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社保基金等重大违规违纪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备注说明: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61932.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1932.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0313.89元,下降6.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0313.89元,下降6.89%,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一是2024有人员退休和调出,相应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二是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帮扶政策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1〕163号)文件要求,困难群体人员身份,各职能单位归口管理的要求,低保特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资金预算工作从2024年起移交民政局,相应减少了项目支出;
三是2023年公岗人员补贴(生活补贴)财政直接按项目资金收入下达到各单位,由各单位纳入项目预算;而2024年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按季度拨付到各单位,相应的项目资金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71585.72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077.19元,占总支出的97.77%;项目支出39508.53元,占总支出的2.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6231.01元,下降6.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428.53元,增长3.37%;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1名职工退休,需做实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支出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72659.54元,下降81.38%;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一是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生活补贴)财政直接按项目资金收入下达到各单位,由各单位纳入项目预算支出,而2024年由县就业局按月拨付到各单位;二是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帮扶政策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1〕163号)文件要求,困难群体人员身份,各职能单位归口管理的要求,低保特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资金预算工作从2024年起移交民政局,相应减少了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2077.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8012.69元,占基本支出的96.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064.50元,占基本支出的3.70%。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04250.79元,人均办公费支出7118.28元。具体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221726.1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离退休人员补贴支出;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57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745.7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632.0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3664.8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788.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06.8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126313元;只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508.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支出 5604.0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0107 市级下拨2019年社保征收管理经费支出4049.5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耗材费支出;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9854.9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单位承担部分和办公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7536.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相比减少119105.79元,下降6.31%,完成年初预算的86.96%。减少的原因:一是2024有人员退休和调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二是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帮扶政策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1〕163号)文件要求,困难群体人员身份,各职能单位归口管理的要求,低保特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资金预算工作从2024年起移交民政局,相应减少了项目支出。三是2023年公岗人员补贴(生活补贴)财政直接按项目资金收入下达到各单位,由各单位纳入项目预算;而2024年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按季度拨付到各单位,相应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11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3%,完成年初预算的89.53%。主要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本单位有人员退休和调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务员医疗统筹和重特病支出增加,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途具体明细如下: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支出1221726.18元,占总支出1771585.72元的比重为68.96%,主要用于2024年度石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7600元,占总支出1771585.72元的比重为3.25%,主要用于2024年度石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745.76元,占总支出1771585.72元的比重为8.06%,主要用于2024年度石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632.05元,占总支出1771585.72元的比重为4.16%,主要用于2024年度石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06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完成年初预算的67.3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卫生健康(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有人员退休和调出。 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3664.86元;占总支出1771585.72元的比重为3.03%,主要用于2024年度石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788.5元,占总支出1771585.72元的比重为2.7%,主要用于2024年度石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06.84元,占总支出1771585.72元的比重为0.49%,主要用于2024年度石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职和退休人员重特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63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完成年初预算的79.43%。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职工住房保障实际支出没有年初预算标准高;二是我单位2024年有人员退休和调出,相应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7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0.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二是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三是我单位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省市督查、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和基金审计检查次数较上年减少,相应的比2024年减少公务接待2批次28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7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7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石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省市督查、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和审计检查次数较上年减少,相应的比2024年减少公务接待2批次28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4年度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不是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70701.22元,其中,流动资产2302.48元,固定资产68397.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54.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01.95元。下降8.07%,主要是2024年固定资产产生折旧费用。流动资产减少9752.19元,减少80.9%,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在2024年度做了支出使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7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7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670531600401111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基层单位版)20250814103541770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公开表)2025081410333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