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 监督管理站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670642500400000
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
监督管理站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负责对全县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3.做好全县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建项目基本情况。石林县在建项目共有29个,其中房屋建筑26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共办理完成17个,总投资额10.20亿元。其中房建项目14个,投资额9.39亿元,建筑面积37.55万平方米;市政项目3个,投资额0.81亿元。石林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完成9个,总投资额2.72亿元,其中房建项目9个,投资额2.72亿元,建筑面积 13.51万平方米。
2.质量文件及监督巡查检查情况。质消站严格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行业标准规定,强化质量监督、规范监督管理。制定并下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石林县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建通〔2024〕11号)、《关于印发石林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质量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建通〔2024〕14号)、《关于印发石林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石建通〔2024〕15号)、《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建通〔2024〕16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施工现场主体质量行为,强化对工程关键部位的抽查和巡查,督促建设主体严格执行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截止2024年10月30日共例行质量监督巡查158次,发出质量巡查记录、通知158份。在质量监督巡查中共计发现质量问题462条,施工过程中按照要求处理443条,处理率为96%。新开工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质量监督措施及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后,质消站针对项目工程特点及质量重点难点等制定相应质量监督计划,严格按照监督计划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与服务。在项目新开工后,质消站组织人员到工地召开首次质量监督会议,明确工程重要节点现场检查要求,对地基基础部分、首层建筑、屋面等重点部位的钢筋模板等进行百分百检查,对标准层进行抽检。在工程质量上要求施工单位以样板引路,钢筋安装样板、模板安装样板、砌体样板、建筑节能样板等,在样板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并以样板为标准进行施工。在建筑材料监管方面,质消站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如主材、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查验登记、收集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监理单位应及时到现场对进场材料进行查验复验并再次记录材料进场情况,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取样送检,严控进场材料质量状况。分部分项验收管理中,对各验收的主体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由专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参加,确保人证合一,在验收过程中切实履行责任主体方质量责任。
4.监理行为专项整治情况。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质消站开展了2024年监理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的同时也有效提升我县在建项目的监理监管效能。此次专项行动检查中,部分项目监理单位人员未按合同或报建设单位同意的监理规划派驻到位,部分项目监理人员未按专业配套,该问题比较突出。同时,监理单位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工作制度落实不严,监理人员未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过程旁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以上检查问题,县质消站要求监理单位按期整改并由质消站再次检查复核,有效提升我县监理行为能力。
5.质量通病防治情况。截止2024年10月30日共受理工程质量投诉16起,已全部按投诉处理时限要求完成处理及答复。但从质量投诉所反映的问题中,部分质量通病问题仍然存在,质消站针对质量通病再次召开会议并在新建项目中积极采取措施减少质量通病问题的频繁出现。一是建筑梁底与砌体位置处抹灰层开裂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砌体砌筑一次砌筑到顶,填充墙顶部卧砖未等砌筑墙体自然沉降或凝固收缩7天以上便进行填充砌筑施工,加之不同墙体材料交接处未进行钢丝网铺挂,往往导致梁底处抹灰面出现水平贯通裂缝,该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就要严控单日砌体砌筑高度、卧砖砌筑间隔时间、钢丝网铺挂等,其它建筑外墙漆脱落、窗框渗水等质量通病持续加强改进。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如砌体马牙槎设置不规范、墙体拉墙筋未通长设置、构造柱箍筋上下端未加密、箍筋闭合处未进行135度弯折等,质消站也作为巡查检查重点积极改进实体质量。
6.2024年度石林县共线上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3件,建筑面积共245487.39平方米;消防竣工验收6件,建筑面积共392508.48平方米;消防备案抽查检查项目2件,建筑面积共7482.25平方米。
7.2024年共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备案17件,办理机械设备使用登记21件,组织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3场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118场次,出动检查人员246余人次,下发《石林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单》42份,发现安全隐患209条,责令现场整改69条,限期整改140条,现已完成整改198条,整改率94.7%。
8.质消站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春节后建设工程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督察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石林县2024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第一课”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石林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机制的通知做好各级“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安全的通知》、《关于提前做好建筑工地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石林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关于印发石林县2024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20余个,针对各类时间节点和各项专项行动的整治,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断的标准,对施工安全管理、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拆除工程和危害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要求各项目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及云南省“安全日志”制度,不断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范化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专监、专职安全员、安全巡查员在项目施工现场佩戴明显的工作标志(安全袖标),通过“亮身份”切实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以各在建项目工地班前安全教育为抓手,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每天早上将班前教育开展图片使用水印相机拍照发于“石林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工作群”内,切实强化一线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提高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有效筑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9.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县质量和消防服务站按照职责职能,严格对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100%”的措施标准,扎实有序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工作。我县在建项目基本完成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雾炮及喷淋降尘措施,并安装PM10粉尘自动检测仪,配备“三池一设备”,积极督促处于基础施工阶段的项目对主要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及裸土覆盖苫盖。严格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整治50余场次,发现有关扬尘防治问题300余条,现均已整改完成。通过前期的不断整治,我县在建项目工地基本实现了施工现场围挡、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土方覆盖、砂石物料苫盖、场地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清洗“六个100%”的目标。持续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巡查检查范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石林县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扬尘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将项目分配到人,明确责任,并积极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要求各在建项目在冬春风大少雨季节每日上午和下午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图片发布于工作群,安排专人进行收集,形成工作台账,每日选取四个时段记录PM10、PM2.5扬尘检测数值,填写《石林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记录表》每月报送我站。
10.持续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为进一步夯实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县质量和消防服务站严格对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经前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于2024年9月5日将建筑施工领域6条重大安全隐患提请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整改。后经施工单位整改,监理、建设单位复查,县住建局对照整改回复单逐项进行现场复核,建筑施工领域6条重大风险隐患均已完成整改,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已于2024年10月14日进行销案摘牌。
11..创新监管方式,对在建项目实行线上管理。我局于2024年5月与中国电信石林分公司达成协议,率先在云之蓝一期二期项目、石林复烤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选叶工房、原烟周转库建设项目、云南神农幼龄动物营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石林新型建材智慧产业园四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前端设备安装21台,采用天翼视联app在监管人员手机上进行实时监控,对其实行在线监控远程监督,简化行业督导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为建筑行业筑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防线。有效解决了监管部门人手不足,极易出现检查“盲点”这一短板问题。下步将积极推进建筑工地的全面覆盖,进一步实现云上全方位监管,推进工地智能化管理建设,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289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2891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948490元对比,增加了180426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职工工资标准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28916元,其中:本年收入212891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89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948490元对比,增加了180426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职工工资标准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2891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28916元,其中:基本支出2128916元,与上年1948490元对比增加了180426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职工薪级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的0万元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52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13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71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1387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和公务员统筹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99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重特病统筹、在职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1443545元,主要用于单位的职工工资、失业保险的缴费,单位正常运行的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工会费、福利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保险等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74933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2025年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0元,较上年增加400元,增长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业务未安排出国出境业务,所以没有此项支出。2024年石林县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不直接下达各部门,全县统一控制使用,按程序审批。
(二)公务接待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元,较上年增加400元,增长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45人次。
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本年度业务增加,公务接待业务量增加。(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的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预算相比,保持不变,主要原因为本年我单位无新增公务用车,所以与上年保持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原因为我单位为住建局二级预算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资产总额281397.17元,其中,流动资产203963.06元,固定资产77434.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069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3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670642500400111
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50317030511529
石林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站2025031703052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