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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503-96730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06 16:05
名 称: 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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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6 16:0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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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对《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举办时间待定(以通知为准)。

三、听证会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15人)

1.石林县城市供水收费范围内年满18周岁的非居民用水户代表9人,采取自愿报名、背景调查、随机选取方式确定。

2.石林县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

3.石林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人。

4.法律工作者1人。

5.经营者代表1人。

(二)听证旁听人(3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以上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石林县水务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石林县水务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会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311日下午17:00时。

报名采用现场、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到石林县水务局节水办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好报名表后,将身份证扫描件(或拍照电子文件)一并报送至石林县水务局节水办,报名电话:0871-67796009,报名邮箱:381462520@qq.com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公民参加听证会是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的行为,原则上本次听证会不设误餐补助、交通补助等。

五、其他事项

石林县水务局将于20253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委员、听证代表、旁听人等名单,在官方网站公布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委员、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等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将听证会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委员和听证监察人。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1.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听证会报名表

2.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36

附件1.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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