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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502-96335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2-25 16:54
名 称: 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报名和遴选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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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报名和遴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5 16:54 浏览次数: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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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报名和遴选工作的公告

各农机手、服务主体:

为顺利实施2025年石林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决定开展服务主体资格报名和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下达了石林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用于实施玉米、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各服务主体根据服务能力开展“耕”、“种”、“防”、“收”各环节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其中:机耕环节补助36元/亩,机种环节补助27元/亩,机防环节补助10元/亩,机收环节补助27元/亩,财政补助资金合计89万元。服务主体提供服务,完成项目实施内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后,县财政按照补助标准直接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主体,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各服务主体自筹,也可由农户自行支付给服务主体。

二、报名要求和遴选程序

(一)报名要求

服务主体报名资格要求:服务主体原则上需取得营业执照或生产经营许可等,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为主;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主动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能够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管理,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和基础;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服务能力;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等。

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认真填写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申请内容填列清楚计划服务的粮食作物和实施面积,并从属地乡镇(街道)逐级报批后,将申请表、营业执照(未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或电子版材料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5日前

(二)遴选程序

1.资格确认:根据报名情况,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申报的服务主体进行资格确认,选出服务主体。

2.公示:遴选出的服务主体在我局公示栏上进行公示7天。

3.签订服务合同和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服务主体签订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

三、相关要求

(一)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能及时按质按量提供相关服务。

(二)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组织好遴选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服务和项目实施保障工作。

附件: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联系人:李波,电话:15288119739

         郭磊,电话:15877947255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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