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全县的供水节约管理工作,建立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节约用水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对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以月为单位设定阶梯水量,对超量或奢侈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政策,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居民节约用水。石林县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调研座谈和走访群众,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拟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6日,公民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全县各级各单位反馈意见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或邮箱报送石林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71-67796009,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381462520@qq.com。
二、信函请寄至石林县水务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龙泉路13号),邮政编码:652200。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石林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修订)》和《石林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起草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石林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修订)》和《石林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起草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