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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409-900384 主题分类: 稳岗就业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11 14:42
名 称: 人均500元,石林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州市务工交通补助申请指南!
文号: 关键字:

人均500元,石林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州市务工交通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11 14:4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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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

石林县户籍范围内,2024年在昆明市以外、云南省范围内务工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二、补助标准

对跨州市务工 3 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不超过 500 /人。(注: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每年只能享受一种交通补助,本年度已享受跨省务工交通补助不再重复补助)。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4930日前。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方式。跨州市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方式以“线下” 服务窗口申请为主(待省级开通“线上”申报途径后将提供“线 上”申请渠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户籍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或石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和以下任意1证明材料,并填写《昆明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州市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1 :

1.务工证明(附件2)。需包含务工起始时间、工资金额、主要工作内容(工种),是否缴纳社保等,并加盖工作单位印章;

2.劳动合同(协议)。双方签字认可的劳动合同;

3.2024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经办流程。由收到申请资料的服务窗口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复核。审核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补助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未尽事宜,详询石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1-67787209

附件1昆明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州市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

附件2务工证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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