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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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是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县本级预算支出标准化建设;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县对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规定。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拟订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监督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负责协调联系各级驻石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
14.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蓄满“资金池”,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统筹抓收入和优支出,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持续改善民生事业,有序推进财政改革,着力提升财政保大事要事能力,全方位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完成75012万元,同比增加6024万元,增9%。加大向上争资力度,会同县发改局和各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通过发改重大项目库及地债系统组织申报储备项目,成功申报获得专项债券资金3.77亿元。配合主管部门共向上级申报企业类扶持项目9个,通过项目的申报,争取到上级企业类扶持项目资金1388万元。申报成功2023年云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4个、一事一议美丽乡村财政奖补项目1个,上级下达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资金549万元。
2.提升“获得感”,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加大民生投入。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专项经费2719.6万元,免除了2.4万名学生的教科书费用,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833.7万元,享受困难学生生活补助0.81万人,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932万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学生1.51万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下达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44万元,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产业发展、教育“雨露计划”项目、农村饮水安全、抗旱应急、少数民族发展、驻村工作经费、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小额到户贷款等项目,全力支持全县各项工作。
3.当好“引路人”,持续推进国企改革
县国资委以着力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推动国有企业提升管理能力,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等方面为总体要求,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正式启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按“一年一个样、两年大变样、三年有大样”的改革发展目标,探索推进“1+2+X”架构体系向“1+N+X”改革发展,实现做大一级、做优二级、做强三级的发展目标,形成一级以资本运营、战略管控、人力资源为主的国有资本综合运营平台;二级以板块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为一体的产业运营集团;三级以提升运营效率、提高经营利润为目的的实体化项目公司。
4.激活“一池水”,融资保债顺利完成
县国资委积极引导县属企业提升融资议价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三家考核企业融资到位资金共计10.69亿元,完成年度融资目标任务10.5亿元的101.81%。工投公司虽然未纳入考核,目前也完成了1.94亿元融资到位资金。从全县国有企业来看,已到位融资12.63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加强县属企业债务动态监控和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专题报告《县属企业债权债务情况的报告》,加强债务管理,定期梳理排查研判揭示风险,确保债务不悬空。2023年县属企业债务还款计划全部完成,未发生逾期或资金链断裂情况。
5.织牢“安全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积极防范“三保”运行风险,密切关注“三保”舆论情况,强化“三保”预算刚性,及时足额落实“三保”资金,确保库款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严格防控资金支付风险。完善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制度建设,加强财政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聚焦财政运行七大重点领域,以查促改,规范业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强计划管理,统筹年度工作开展,从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强化债券资金管理,强化偿债预算统筹,强化债务资产管理四个方面,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加挂县国资委、县金融办牌子,设15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预算科、3.国库科、4.综合科、5.行财科、6.社会保障科、7.农财科、8.产业科、9.会计监督科、10.评审评价科、11.政府采购管理科、12.政府债务管理科、13.综合改革科、14.国有资产管理科、15.金融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库支付中心;
2.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3.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财政所;
4.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财政所;
5.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末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50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1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4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8.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69万元,下降0.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9万元,下降0.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4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35万元,占总支出的72.88%;项目支出392.80万元,占总支出的27.1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69万元,下降0.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5.10万元,下降14.23%;项目支出增加166.41万元,增长73.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职工退休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5.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6.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2.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预算管理改革等工作经费支出58万元;
2.财政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专项资金59.79万元;
3.预算评审、绩效评价、PPP项目包装等工作经费支出17.42万元;
4.国企改革工作经费支出67.60万元;
5.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资金)支出5.98万元;
6.2020-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0.46万元;
7.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支出3.79万元;
8.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支出179万元;
9.2023年度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出0.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69万元,下降0.4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科目人员相关支出、社保缴费、机关运转及特定专项工作开展支出,其中: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553.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59.78万元,主要用于系统运行维护支出;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7.4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项目绩效评审工作经费;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147.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7.60万元,主要用于国企改革、创文、财政干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2.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8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1%。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其中: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4.25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改革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77.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2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04%,完成年初预算的3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3万元,增长7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0万元,增长4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4万元,增长145.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正常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该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上级调研检查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6万元,比上年减少19.56万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相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410.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13万元,固定资产247.3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9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126703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