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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405-870573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15 09:34
名 称: 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集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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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集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5-15 09:34 浏览次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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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集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受板桥街道办事处委托,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决定就《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集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集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4530日(星期9点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市年满18周岁,驻区单位职工、普通公众、集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关的人员15人至2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县、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着或者专家3人至5人。

   3.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街道办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板桥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521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石林县板桥街道办事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2200);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67742219;网上报名请登录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kmsl.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506232534@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板桥街道将于202452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kmsl.gov.cn/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集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参会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参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集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521——529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4529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板桥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石林县板桥街道办事处板桥社区永兴街9 

邮编:652200 

联系人:杞俊毅  

联系电话:087167742384传真:0871—67742219

电子邮箱:506232534@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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