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2024年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公告
石林县户籍脱贫人口 (含监测对象):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2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4年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石林县户籍脱贫人口 (含监测对象)。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
三、申报时限
2024年10月31日前。
四、申领渠道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可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服务窗口申请。
(一)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二)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三)“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在户籍地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或石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五、申领流程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1.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出具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份。
1.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出具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六、审核流程
线上申请:由石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系统推送数据进行初审、复核和审核;
线下申请:由收到申请资料的经办部门进行初审(录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复核和审核。
通过审核后,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文件规定时限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0871-67787209。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