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绿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石林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绿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夯实石林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基础,不断优化提升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计划》《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文件精神,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绿道建设的相关安排部署,石林县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绿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公园城市建设为引领、以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为抓手,按照“一年有突破、三年展新貌、五年大变样”的思路,有效整合全县旅游、文化、自然资源,坚持远近结合,以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为主要攻坚点,突出绿道建设休闲健身、绿色出行、生态环保、社会与文化、旅游与经济五大功能,着力打造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惠及民生的石林特色绿道网络。
三、主要任务
全县绿道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分期,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原则组织实施。
(一)2022年建设任务
1.完成全县绿道建设中长期规划。
2.按照改造提升型标准,完成巴江河东山桥至巴江桥段两岸现有步道约4.2千米步行绿道建设。
(二)2023年建设任务
1.按照改造提升型标准,完成巴江河东山桥至三岔河段、黑龙河三岔河至石林大道段两岸现有步道约3.9千米绿道以及桃园湖环湖约2.4千米绿道建设。
2.按照改造提升型标准,完成建成区巴江河三岔河以上沿岸已整治段约10千米步行绿道建设。
3.按照改造提升型标准,完成长湖全长约7千米的环湖自行车绿道建设。
4.按照改造提升型标准,完成沿大叠水旅游专线现有双向非机动车道约9千米自行车绿道建设。
5.按照改造提升型标准,完成石林游客中心至石林景区大门口约2.5千米绿道建设。
(三)2024年建设任务
1.按照改造提升型标准,完成建成区巴江河沿岸已整治段约13千米绿道建设。
2.按照改造提升型标准,完成“堡子—清水塘—黑龙潭水库—环城东路—石林大道—堡子”约20千米自行车环线绿道建设。
3.按照改造提升型标准,完成圭山登山栈道约8千米绿道建设。
4.各乡镇(街道)、园区结合全县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绿道建设工作。
四、绿道类型
根据绿道建设强度和功能目标的不同,将绿道划分为城镇型、郊野型、生态型三类建设标准。根据现状条件,将绿道建设分为完全新建型、改造提升型、借道连接型三类建设类型。根据现状特色,将绿道建设分为滨水型、森林型、绿地型、随路型、田园型、文化型六大主题类型。
五、关键词
(一)绿道: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绿道包括游径系统、绿化和设施。
(二)绿道选线:充分利用现状自然肌理的开放空间边缘(水系边缘、农田边缘、林地边缘等),以及现有步行及自行车交通道路等依托,就近联系各级城乡居民点及公共空间、连接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节点,对绿道选线进行多方案比选,宜网状环通或局部环通,最终确定绿道的适宜线路。
(三)绿道设施: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