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前,《石林彝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出台,预案提出在县委、县政府和县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防震应急办公室、抗震救灾办公室、抗震防灾(恢复重建)办公室、前方指挥部、后方指挥部。
《石林彝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提出,石林县发生4.0级以上地震时,启动石林彝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按照灾害级别,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启动地震应急Ⅳ级响应,由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地震应急Ⅲ级响应,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统一部署,同时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地震应急Ⅰ级、Ⅱ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统一部署,同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按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统一部署,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怎么办呢?《石林彝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县内发生地震后,县防震减灾局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参数,按照本预案有关规定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同时,县应急局负责将震情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通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发生地震后40分钟内,县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后方指挥部、乡镇(街道办)指挥部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各救援大队必须在40分钟内收拢人员、集结待命(县消防救援大队须在30分钟内集结、动员完毕)。
震后三小时内,后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乡镇(街道办)指挥部开展如下工作:
后方指挥部:根据震情灾情初判,下达第一批救援力量向主震区机动命令,第一批救援力量根据后方指挥部命令前往主震区开展救援工作,途中与前方指挥部保持联络。同时后方指挥部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上级批示、指示精神,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工作;交通、通信、水电、危爆抢险力量赶赴灾区,开展隐患排查、抢修受损设施设备;医疗救护力量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护工作;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抗震救灾新间专栏,及时发布新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救灾物资启运;国土、环保部门赶赴灾区,开展次生灾害调查。
前方指挥部:前往主震区,途中与后方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前方指挥部部署。会同震区领导查看灾情,指导乡镇(街道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建立县乡镇(街道办)联合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召开现场指挥部第一次抗震救灾工作会议,听取乡镇灾情汇报和初步处置情况,各工作组提出对策建议,指挥长对抗震救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部署第一批军警、交通、医疗、水电、危爆、通信救援力量,开展生命救援、医治转运伤员,对道路、水电、通信受损设施设备进行抢通。
乡镇(街道办)指挥部:救援力量接洽、救灾物资接收、交通管制各综合管控所开展工作;并对乡镇内交通进行全面管控。搭建前方指挥部,做好上级工作组来震区检查指导工作的安排。建立临时避难场所,疏散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力量开展生命救援,救治伤员。派出工作组指导村委会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进一步核查灾情,汇总上报灾情。派出引导员到各管控点,做好救援力量引导工作。
原文链接: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