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现将《石林彝族自治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林彝族自治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取得新成效,根据《昆明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昆政发〔2020〕2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一年半(2020年8月—2021年12月)的“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及省级卫生乡镇(街道)、村创建成果。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二)具体目标
1.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
2.城镇无旱厕,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
3.公众场所洗手设施数量足够、配套到位、管理规范。
4.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5.实现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全覆盖,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的卫生管理全达标。
6.全力整治农(集)贸市场“脏、乱、差”现象,达到整洁有序;进一步规范管理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
7.推广云南健康文明新风尚,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8.争取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实现零突破,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到60%并逐年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普建勇 县长
副组长:余 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斌宁 副县长
周林春 副县长
殷 瑕 副县长
周 蔚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桂 明 副县长
成 员:毕文祥 石林管理局局长
尹桂华 县政府办主任
昂剑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目督办主任
雷永亮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外事办主任
罗米佳 县政府办副主任
沈碧芸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可人 县政府办副主任(挂职)
施丽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陈 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普立云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洪 敏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段明宗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贵平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永福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一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宇杰 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局长
毕绍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段正平 县水务局局长
黄 丽 县财政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吉光雄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龙志彬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绍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姬卫国 县林草局局长
李国兵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计自全 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主席
韩梅颖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杨和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海斌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何 瑜 石林运管分局行政负责人
张艺馨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赵志华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卫办),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洪 敏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 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普立云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绍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国兵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马劲松 县爱卫办副主任
韩梅颖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永祥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昂文强 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余平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松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冯金红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置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从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卫办)、县文明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抽调集中办公。
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对爱国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7个专项行动”工作,研究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的新内涵、新机制和新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落实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项行动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通过强化城乡和交通沿线保洁,消除城乡建成区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定期清理铁路沿线裸露垃圾。推进村庄清洁,实现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石林管理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全县城镇消除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公共厕所管理达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的“三无三有”标准,或达到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的“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开展农村公厕提质达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并达到干净、卫生标准。(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在公众场所配置洗手设施,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的原则,重点对学校、旅游厕所、城市公厕、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旅游景区、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洗手设施全面建设、改造、升级,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城市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石林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城市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五)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专项活动,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负责)
(六)农(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全力整治“脏、乱、差”现象,打造安全放心农(集)贸市场。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等六项重点工作,改变农(集)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的“五乱”状况,落实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七)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创新方式方法,开发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大幅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明办牵头,各级各部门负责)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
召开全县工作启动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各牵头单位按照会议和行动方案要求,根据“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要求及“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持续”和“目标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
以“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指导、分级管理”为原则,全县同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发现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分专项确定工作重点和主责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统筹推进各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
全面总结集中整治专项阶段的经验和不足,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卫生城镇创建“一把手”工程,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作为“7个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7个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强化督促检查;配合部门按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目标任务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克服形式主义,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严格按照行动方案任务清单、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推进工作、落实任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市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全县工作推进会,曝光存在问题;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并迎接省、市督查组的暗访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将情况移交县纪委监委,坚决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处理。
(四)落实经费保障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专项行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能落实落地,力争列入省市级专项行动综合考核先进县区,获得表彰奖励。
(五)接受社会监督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要认真办理“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投诉举报案件,在电视台曝光的内容或专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宣传引导
成立石林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新闻宣传组,运用多种宣传方式,主动在全县各类媒体、平台宣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科普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落实,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及时总结经验,展示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卫办)牵头,各级各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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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1.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