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解读《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www.kmsl.gov.cn/c/2020-08-14/4709049.shtml
8月14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消费扶贫的总体要求、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扶贫,帮助贫困村和贫困农户的产品与服务走出农村、进入市场,持续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结合实际,我县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并征求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高质量和贫困人口增收致富可持续,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与服务的销售途径和渠道,提升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与水平,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三、政策特点
一是坚持精准消费,瞄准贫困村、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消费扶贫既是公益行为,也是经济行为,要让消费者通过消费达到扶贫目的,消费的产品和服务一定要是来自贫困村、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实施方案》瞄准来自贫困村、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到贫困村、贫困户。为此,《实施方案》明确,贫困村、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除包括苹果、卤腐、人参果等特色农产品外,还包括劳务、休闲旅游等服务。
二是鼓励多方消费,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合力。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开发,是我国扶贫开发事业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的集中体现。《实施方案》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提出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优先进机关、优先进企业、优先进社区、优先进市场。一方面,提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优先从贫困户聘用绿化、保洁、安保等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到贫困村休闲度假旅游。另一方面,鼓励国有企事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签订长期采购合作协议,保障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稳定性、长期性。
三是畅通消费渠道,架起贫困户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实施方案》明确,要优先推进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运输、销售、流通渠道畅通,健全畅通农产品供应链条,健全畅通农产品销售途径,健全畅通农产品运输渠道。以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为载体,建立健全物流服务体系,提高流通效率。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多渠道、多平台、多方位畅通农产品销售途径。改造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通行能力,提升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便利度。
四是提升供给能力,保证消费者买得到好产品、享受到优质服务。针对各地探索消费扶贫的实践中,暴露出“有品不优”“有产无量”“消费者的体验差”等问题,《实施方案》对此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提出要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强化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打造高原农产品品牌化特色。
五是统筹规划,推进休闲旅游规范化、便捷化、特色化。针对大多数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良好,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丰富,但基础设施滞后、服务水平偏低、品牌营销不畅等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高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大型旅游企业与我县旅游资源的对接合作,精心策划营销方案,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乡村旅游产品。注重宣传推介,深入挖掘我县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打造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
六是强化激励保障,着力推动消费扶贫举措落地落实。为推动消费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消费扶贫真正成为助力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利益联结、加大激励引导、强化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另外,《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落实,高度重视,强化方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