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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s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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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011-339388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8-14 09:51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文号: 石政办发〔2020〕41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4 09:51 浏览次数:287
字号:[ ]


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扶贫,帮助贫困村和贫困农户的产品与服务走出农村、进入市场,持续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根据《昆明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90号)、《昆明市2020年消费扶贫专项总攻工作方案》(昆发改社会〔2020〕32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根据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两出两进两对接一提升”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高质量和贫困人口增收致富可持续,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与服务的销售途径和渠道,提升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与水平,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二、广泛动员,优先推进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

(一)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优先进机关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优先从贫困户聘用绿化、保洁、安保等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到贫困村休闲度假旅游。鼓励各帮扶单位、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双联共建”和工会活动等扶贫主题活动,每半年不少于1次。引导机关干部、党员同志、工会会员主动参与消费扶贫,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进行帮扶,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鼓励县级机关、乡镇机关食堂定点定向采购生鲜农产品,以促进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签订长期采购合作协议,保障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稳定性、长期性。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总工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级各帮扶单位、各园区、各乡镇(街道)

(二)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优先进企业

鼓励帮扶企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各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消费扶贫实践活动,每半年不少于1次,推动参与消费扶贫的消费主体需求与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供给信息精准对接。鼓励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医疗养老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食堂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活动,签订长期采购合作协议,保障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稳定性、长期性。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三)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优先进社区

充分实现转移就业,收集开发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并扎实做好接收安置工作,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推动就业创业服务提质增效。以“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人群密集的商业中心、公园广场、住宅小区等组织策划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的对接活动,为市民采购节日用品和服务需求提供便利,大力宣传推介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定点设置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进社区直销站点试点,以点带面、以面连片,逐步扩大直销站点的网络覆盖面,让更多市民更加便捷地参与消费扶贫。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

(四)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优先进市场

在全县各类劳动力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开辟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专区,统一制作悬挂明显标识,在市场准入、招标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适时举办农产品产销策划会、对接会、洽谈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以东西部协作为契机,主动与上海等东部地区对接产品和服务需求,带动贫困人口转变观念,提升种养业水平和品质,生产适销对路的高原特色农副产品,实现增收脱贫。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自媒体宣传推广等多种方式,运用新媒体平台资源大力宣传推介,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委宣传部

三、拓展延伸,优先推进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运输、销售、流通渠道畅通

(一)健全畅通农产品供应链条

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集配中心建设,整合物流设施资源,建立上下游联动发展机制,形成从农产品生产到批发再到零售终端的全链条市场体系。建设特色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和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地仓升级,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营销、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农产品销售终端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以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为载体,建立健全物流服务体系,提高流通效率。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供销社

(二)健全畅通农产品销售途径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多渠道、多平台、多方位畅通农产品销售途径。线上,鼓励企业搭载淘宝、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建立扶贫专卖店、产品体验店和扶贫频道,销售农特产品。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电子商务营销专业服务。线下,支持设立贫困村、贫困户农特产品实体店。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土特产专卖店开设贫困村、贫困户产品销售专区。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优势,在重要版面和热点时段,分时分类免费向社会推介贫困村、贫困户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农产品应急促销。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销社

(三)健全畅通农产品运输渠道

加大对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以租赁、共享等方式降低参与消费扶贫企业的运营成本,优化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探索建立从产地到消费者的冷链物流标准化体系。持续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乡镇(街道)快递服务网络,支持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合作。改造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通行能力,提升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便利度。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局

四、提质增效,推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

(一)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以绿色生态、优质安全为导向,加强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大力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三品一标”,特别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支持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认证结果互认。建立健全涉农企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的信用监管体系,探索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农产品规模化生产

深入挖掘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培育发展一批致富带头人、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鼓励采取“企业 党支部 合作社 农户”等模式,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用足用好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推动农产品就地加工,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打造高原农产品品牌化特色

采取共管共推、共用共享等协同方式,合力打造特色品牌,合力打造人参果、辣椒、苹果、血桃、枇杷、卤腐、乳饼、黑山羊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特色农产品辨识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以品质优、品牌响赢得消费群体的认可和青睐。紧紧抓住各类传统节日、宣传活动日等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优势和资源,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广渠道宣传展示推介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统筹规划,推进休闲旅游规范化、便捷化、特色化

(一)强化基础设施

围绕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着力提高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紧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抓好“三清一改一提升”, 加强对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容村貌整治,改善乡村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接待条件,全面提升休闲旅游支撑保障能力。因地制宜、探索创建一批消费扶贫示范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大型旅游企业与我县旅游资源的对接合作,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策划休闲观光、生态旅游和康养等项目整体营销方案。多措并举引导群众改变思想观念,组织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和专项宣传教育,推进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强化自我管理和协同服务,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区域旅游品牌,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乡村旅游产品。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注重宣传推介

深入挖掘我县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因地制宜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和区域,编制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专项规划。鼓励社会各界到石林县开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活动,整合户外广告、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推介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打造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目的地。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消费扶贫对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根据产地、消费地的不同定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扶贫活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把安全关、质量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

(二)完善利益联结。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扶贫的知晓率、参与度和认可度,发挥企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对贫困群众的带贫益贫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分享收益。采取“党支部 企业 合作社 贫困户”等方式,带动贫困群众融入产业发展链条。发挥消费扶贫对集体经济和贫困群众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增强贫困群众与市场的对接能力。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加大激励引导。对支持和参与消费扶贫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争取政策倾斜。对在消费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注重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强化督促落实。将消费扶贫纳入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踪进展,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消费扶贫各项任务落实见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打着消费扶贫旗号从事其他与扶贫无关的活动,或者违规从事牟利敛财活动,杜绝借消费扶贫而产生的不正之风,做好风险防控。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销社、县财政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消费扶贫对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统筹研究2020年消费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路和举措,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明确职责任务,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细化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消费扶贫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高度重视,强化方案落实。按照昆明市消费扶贫专项总攻工作方案要求,市级将对我县落实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情况开展书面调研,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并形成书面调研总结,于每季度末月18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县发展改革局,由县发展改革局汇总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解读链接:解读《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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