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通知
Kgxj20200443(2020年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通知)
附件1
承 诺 书
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
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2020年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两年内未发生逃避缴纳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未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重大产品(工程)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等行为。
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认定,对涉及认定工作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XX公司(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附企业整体组织架构图以及企业技术中心内部架构图),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经费列入企业预算与落实情况。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附件3:
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企业名称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技术中心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技术中心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传真 | 电子邮件 | |||||
企业网址 | 报告年度 | 2019年 | ||||
序号 | 定量数据名称 | 单位 | 数据值 | |||
1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2 | 利润总额 | 万元 | ||||
3 |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 万元 | ||||
2018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 万元 | |||||
4 |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 万元 | ||||
5 |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支出额 | 万元 | ||||
6 | 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 | 项 | ||||
其中: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 | 项 | |||||
7 | 新产品销售收入 | 万元 | ||||
8 | 新产品销售利润 | 万元 | ||||
9 |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
10 | 企业职工总数 | 人 | ||||
11 |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 万元 | ||||
12 |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 人 | ||||
13 |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 人 | ||||
14 |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 万元 | ||||
15 |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 万元 | ||||
16 |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 人 | ||||
技术中心中级职称人数 | 人 | |||||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含在站博士后) | 人 | |||||
17 |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 人月 | ||||
18 | 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省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19 | 通过本市、省、国家以及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与检测机构数 | 个 | ||||
20 | 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 项 | ||||
21 |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 项 | ||||
其中:有效发明专利数 | 项 | |||||
有效实用新型专利数 | 项 | |||||
有效软件著作权数 | 项 | |||||
22 |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 项 | ||||
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 项 | |||||
被受理的实用新型专利数 | 项 | |||||
被受理的软件著作权数 | 项 | |||||
23 | 最近三年企业主持和参与制定的技术标准数 | 项 | ||||
24 | 获国家以及省、本市各级政府科技奖励项目数 | 项 | ||||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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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经济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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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说明
1.企业名称:参评企业需在此表上加盖公章,填写企业名称需与企业公章一致。
2.报告年度:指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告年度。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2.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 表,国统字〔2015〕95 号)、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国统字〔2015〕95 号)。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 107-1 表、107-2 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合并填报。
3.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和外部专家、专利信息、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主营业务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2.利润总额:指报告年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3.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服务收入总额。
4.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
5.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6.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研发项目类型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7.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指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中主要以科学原理的探索与发现、技术原理的研究为目标的项目数。
8.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制造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销售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对于建筑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对于服务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提供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传递系统、服务技术手段等方面全新的、或者作出明显改进的服务实现的营业收入。
9.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营业)利润。
10.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11.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照统计指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
12.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13.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 10%以下的人员。
14.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务的人员等。
15.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海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支出。
16.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17.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数。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0.5 人月。
18.技术中心中级职称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的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技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总人数。
19.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20.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0.5 人月。
21.国家级研发平台数:指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且已经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22.省级研发平台数:指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且已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23.通过国家(国际组织)、本省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指国家及本省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认证认可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24.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完成(结题)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之和。
25.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指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权属、经国内外专利机构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件数。
26.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27.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28.最近三年企业主持和参与制定的技术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及前2年内主持或参与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以及企业制定并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本企业标准数量。
29.获国家以及省、本市各级政府科技奖励项目数:指企业获得国家和省、本市各级政府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的项目总数。
四、证明材料格式
附表1:评价数据统计范围表
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称 | |||
编号 | 下属企业名称 | 所在地(或注册地) | 隶属关系 |
1 | |||
2 | |||
… |
填写说明:
1. 企业名称:填写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的名称,应与企业加盖的公章一致。
2. 所在地:下属企业是法人的,填写注册地;下属企业为非法人的,填写经营所在地;境内下属企业地点填写至地级市,境外下属企业所在地填写至所在国家。
3. 隶属关系指下属企业与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之间隶属关系,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分公司;2. 子公司;3. 控股公司。
4. 参股企业不得列入统计。
附表2: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单位:万元)
研发经费情况 | 金额 |
1.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 |
(1)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 | |
(2)原材料费 | |
(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 |
(4)无形资产摊销 | |
(5)其他费用 | |
2. 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 |
其中:仪器和设备 | |
3. 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 |
(1)对境内研究机构支出 | |
(2)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 | |
(3)对境内企业支出 | |
(4)对境外支出 |
填写说明:
1. 此表各项内容应与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国统字[2015]95号)一致。若不一致,应加以说明。
2. 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合并报表,参股企业不得列入。
附表3: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所在部门 | 职称职务 | 技术领域 | 学历 | 专家类型 | 联系电话 |
1 | ||||||||
2 | ||||||||
… |
填写说明:
1. “出生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2. “所在部门”指企业技术中心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名称。
3. “专家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 国家专项津贴获得者;3. 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4. 省部专项津贴获得者;5. 计划单列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6. 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获得者;7. 博士;8. 在站博士后;9. 其他类型专家(需具体说明)。
4. 联系电话应为专家本人常用电话,以便于评价组与专家联系核实。
附表4: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技术领域 | 学历 | 工作时间(人月) | 联系电话 |
1 | ||||||||
2 | ||||||||
… | ||||||||
外部专家来企业工作时间合计(人月) |
填写说明:
1. “出生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2. “工作单位”指外部专家所属原工作单位名称。
3. “工作时间”指外部专家在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创新相关研究咨询工作的时间合计,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
4. 联系电话应为专家本人常用电话,以便于评价组与专家联系核实。
附表5: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信息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项目合作形式 |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 | 起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万元) |
1 | |||||||
2 | |||||||
… |
填写说明:
1. 此表各项内容应与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统字[2015]95号)一致,若不一致,应加以说明。所有项目请按照项目“起始时间”依次排列。
2. “项目来源”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国家科技项目;2.地方科技项目;3.其他企业委托研发项目;4.本企业自选研发项目;5.来自境外的研发项目;6.其他研发项目。
3. “项目合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合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与境外机构合作;2.与境内高校合作;3.与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4.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5.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6.独立研究;7.其他。
4.“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技术经济目标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2.技术原理的研究;3.开发全新产品;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5.提高劳动生产率;6.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7.节约原材料;8.减少环境污染;9.其他。
5. “起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6.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是指该项目在报告年度的经费支出;跨年项目按报告年度实际支出填写。
附表6:企业有效专利信息表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授权国别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授权公告日 |
1 | ||||||
2 | ||||||
… |
填写说明:
1. 专利类型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2. 企业拥有的有效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顺序按照所填列专利信息排列。
3. 该表所填写信息需与证书内容一致。
4. “专利权人”应为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附表7:企业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表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国别 | 申请号 | 申请日期 | 申请人 |
1 | ||||||
2 | ||||||
… |
填写说明:
1. 该表所填写信息应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内容一致。
2. 报告年度之外申请受理的专利不得列入。
3. 专利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填写,具体的分类是:1. 发明;2. 实用新型;3. 著作权,并按照三种类型依次排列。
4. 申请日期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附表8: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信息表
序号 | 名称 | 标准类型 | 标准号 | 主持或参加 | 颁布日期 |
1 | |||||
2 | |||||
… |
填写说明:
1. 最近三年指报告年度及报告年度前2年。
2. 所填标准应为现行有效标准。
3. 标准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填写,具体的分类是:1. 国际;2. 国家;3. 行业;4.地方;5.企业。
4. 颁布日期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附表9: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信息表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主管部门 | 平台类型 | 批复文号 |
1 | |||||
2 | |||||
… |
填写说明:
1. 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或其下属企业需为研发平台的依托法人单位,企业作为参建单位的不得列入。
2. “名称”、“批复文号”应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复文件一致。
3. “级别”应按相应的分类填写,具体的分类是:1. 国家级;2. 省(区、市)级。
4. “主管部门”填写平台的国家(或省、区、市)主管政府部门名称。
5. 平台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填写,具体的分类是:1. 工程实验室;2. 工程研究中心;3.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 重点实验室;5.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6.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7. 其他(需具体说明)。
附表10:国家(国际组织)、省认证实验室和检测机构信息表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发证机关 | 证书号 | 有效期 |
1 | |||||
2 | |||||
… |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认证认可证书相关信息一致。
2. 类型指认证认可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填写,具体的分类是:1. CNAS;2. CMA;3. CAL;4. 其他(需具体说明)。
3. 认证机关应按相应的分类填写,具体的分类是: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3. 其他国家(国际组织);4.省认证认可机构(需具体说明)。
4. 有效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填写格式为“201410-201810”
附表11: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信息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奖励类型 | 奖励等级 | 证书号 | 获奖者 | 获奖时间 |
1 | ||||||
2 | ||||||
… |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获奖证书相关内容一致。
2. 获奖项目填报的时间范围为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
3.“奖励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家、省自然科学奖;2. 国家、省技术发明奖;3. 国家、省科技进步奖。
4. “奖励等级”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特等奖;2. 一等奖;3. 二等奖;4.三等奖。
5. 获奖者需为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下属企业或企业在职职工。获奖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及必要证明材料。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原值(万元) | 使用部门 |
合计 |
注: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含中试设备、不含生产设备。
附表13: 企业技术中心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在技术中心的职务 | 在企业的职务 |
注:1.含企业技术中心人员,不含外聘人员。
2.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附件4
组织结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 规模以上企业研发项目情况 2019年 | 表 号:107-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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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来源 | 项目合作形式 | 项目成果形式 |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 | 项目起 始日期 | 项目完 成日期 | 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 | 参加项目人员(人) |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人月) |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千元) | |||||
政府资金 | ||||||||||||||||
KA | K0 | K1 | K2 | K3 | K4 | K5 | K6 | K7 | K8 | K9 | K10 | K11 | ||||
单位负责人: | 统计负责人: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座机号: | 报出日期: | |||||||||||
107-1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填报全部研发项目情况。
2.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
“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3.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若K6≠000000,则K5≤K6且K5小于等于201712且K6≥201701
(2)若K5≤201612或K6≥201701,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
(3)K9>0 (4)K10>0 (5)K10≥K11
表间审核: (1)107-1表∑(K8)≤107-2表(K3)
(2)107-1表∑(K10)≤107-2表(K9+K20-K12-K13)
(3)107-1表∑(K11)≤107-2表(K21)
107-2表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
2.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K3≥K25≥K26+K27+K28 (2)K3≥K6 (3)K3≥K8
(4)K3≥K53≥K26+K27+K28 (5)K54=K9+K19+K15≥K21
(6)K9=K10+K11+K12+K13+K14 (7)若K3>0,则K10>0
(8)若K10>0,则K3>0 (9)K19≥K20
(10) K15=K16+K17+K55+K18 (11)K9+K19-K12-K13大于等于K29
(12)若K24>0,则K25>0且K29>0 (13)若K25>0,则K24>0且K29>0
(14)若K29>0,则K24>0且K25>0 (15)若K30>0,则K24>0
(16)K30≥K31 (17)K32≥K33 (18)K34≥K35 (19)K34≥K52
(20)K39≥K40 (21)K42≥K43
表间审核:
(1)107-2表(L3)≥107-1表∑(L8)
(2)107-2表(L9+L20-L12-L13)≥107-1表∑(L10)
(3)107-2表(L21)≥107-1表∑(L11)
附件5:
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
装订顺序
封面自制(例:2020年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申报单位、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一、承诺书(附件1)。
二、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三、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四、附表1~附表12(按顺序填写,没有数据的附表为空表,附件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
五、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六、2019年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以上二~六项表格中数据必须前后一致。
七、企业拥有有效专利证书,名牌、名品证书,2019年受理专利证书,2017-2019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证书、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八、企业技术中心成立文件、技术中心管理及制度文件复印件(需有公司正式发文的印鉴及日期)。
九、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6 2020年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税务部门审核意见表 | |||||
审核单位(盖章):县区税务部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 | 所属 | 县区税务部门审查意见 | |
是否存在税收违法行为 | 是否同意推荐 |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