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射箭协会关于公布2019中国·昆明石林全国原野射箭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中国射箭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升竞技水平,中国射箭协会将与云南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2019中国·昆明石林全国原野射箭公开赛。比赛将于2019年12月13日至15日在昆明市石林县举行。现将比赛规程等公布。
附件:
1. 2019中国·昆明石林全国原野射箭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 赛事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中国射箭协会
云南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指导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昆明市体育总会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云南省射箭协会
昆明市射击运动协会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二、 时间和地点
比赛于2019年12月13日-15日,在昆明市石林县乃古石林风景区举行。
三、 竞赛项目(不分性别)
(一)反曲弓个人
(二)反曲弓团体
(三)复合弓个人
(四)复合弓团体
(五)光弓个人
(六)光弓团体
(七)传统弓个人
(八)传统弓团体
四、 参赛单位
(一)中国射箭协会会员单位,各级射箭协会,射箭俱乐部、射箭经营单位和高等院校射箭团体;射箭爱好者。
(二)鼓励和提倡省市射箭协会统一组织本区域内各单位报名参赛。
五、 选手资格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13日以前出生,含当日出生人员)。不满18周岁的选手,其监护人要出具同意参赛的声明。
(二)身体健康,经常参加射箭训练,熟悉射箭的安全规则。
(三)反曲弓项目允许中国射箭协会注册运动员参加。
(四)运动员报名与参赛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六、 参赛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只可参加一个弓种项目的比赛,不得跨弓种兼项,团体赛3人组队参赛。
(二)参赛选手总名额250名。报名人数超过限额,按照报名缴费时间顺序排序,直至满额;但首先保障每项目不少于8人,其次保障每个省级单位有一个项目报项名额。
(三)运动员参赛持有效身份证件。
七、 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射箭协会最新《射箭竞赛规则》。
(二)所有个人项目只进行排名赛,不进行淘汰赛,以排名赛成绩确定名次。
(三)分组
将根据报名运动员数量进行分组,每个小组8-12名运动员组成(来自同一单位的运动员原则上人数不得超过三名,特殊情况应由裁判委员会决定)。
(四)箭支数
本次比赛每人射16个靶位,每靶位射3箭,共计48支箭,按48支箭的成绩确定排名赛总成绩。
(五)靶位设置
1. 射距为5米至60米,8个靶位有标注距离,8个靶位无标注距离;
2. 起射桩: 红桩为复合弓组、反曲弓组的起射桩,蓝桩为传统弓组、光弓组的起射桩。
(六)发射方法
1. 在安全的前提下,运动员可以采用立姿或跪姿发射。
2. 每名运动员必须在3分钟内射完该靶位的3支箭;
3. 补射一支箭的时限为40秒。
4. 等待发射的同组选手必须站在位于发射位置后方的等候区;
5. 在裁判下达取箭口令前,任何人员不能靠近靶位;
6. 下列情况视为箭未发射:在比赛发射过程中,由于运动员原因造成箭支意外落地(且该箭并非上靶反弹箭),只要该运动员在发射位置上不移动双脚,用弓可以触碰到落地箭支,该箭视为未射出箭。
(七)换人
报名后至抽签前,每调换运动员1人,须交手续费100元;报名后弃权须在正式比赛开始前向组委会交纳手续费100元/人次,如不上交,取消该队该项及其以后其他项目参赛资格。抽签后不得更换运动员。
八、 计分办法
(一)每靶位由组委会提供一名记分员。
(二)记分员要在记分表上正确的靶位号旁按照顺序记分,每支箭的环值由其所属运动员从高到低顺序报出。同组的其他运动员负责核实报出每支箭的环值,如有异议,由负责该靶的裁判员做出最终判定。在未拔箭之前,发现记分表上的错误可予以改正,裁判员、记分员、运动员须在记分表上签名确认。
(三)在靶上所有箭支的环值被记录下来且经过核实之前,任何人不得碰触靶上的箭及靶纸。
(四)每次记分完毕,运动员应标好靶纸上的所有箭孔,然后拔箭。箭靶有反弹落地或悬挂在靶上的箭,为反弹箭。反弹落地箭判定方法:若所有其他箭孔已经标好,只有一个箭孔未标或中靶点可被识别,则将按靶纸上的标记计算环值。如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未标箭孔,则按环值最低的箭孔计算环值;如有悬挂箭,则按照其命中靶纸的位置计环值。
(五)如果出现反弹箭或穿透箭,应依照以下方式记分:
1. 如果同一发射组(同一靶位)的所有运动员认同发生了反弹箭或穿透箭,他们可认定该支箭的环值;
2. 一支箭射中另一支中靶箭的箭尾并嵌进箭尾,按已中靶箭的环值计算。
3. 一支箭射中另一支箭后,箭杆又偏离嵌进环靶,按在靶纸上的位置计环值。
4. 一支箭射中另一支箭又反弹落地,按射中的靶的环值计算,前提是射坏的箭可被识别。
(六)如果运动员未收回所有箭,可用其它的箭继续比赛,须在开始发射前报告裁判员。
(七)箭射中他人的靶纸,应计作本轮比赛的一部分并被判为脱靶。
(八)脱靶箭在记分表上用“M”表示。
九、 处罚
(一)如果发现运动员使用不符合比赛规定器材,取消比赛资格。
(二)如果被证明有关运动员故意违反规则和规定,取消比赛资格,其所获成绩也应相应被取消。
(三)任何人篡改或伪造比赛成绩或授意他人篡改或伪造成绩的,取消参赛资格。
(四)如果一名运动员多次在计分前取回箭靶上的箭支,取消参赛资格。
(五)如果一名运动员开弓时坚持使用裁判员认为有危险的技术动作,总裁判长或发令长应要求其立即停止比赛,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器材故障如无法在30分钟内完成修复,运动员将失去该组尚未发射的箭数,以及他的小组在上述时限后至他重新回到小组这段时间其他队员所发射的箭数。
(七)在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在裁判员发令停止比赛后仍将箭射出,则该运动员将丧失靶上环值最高的一支箭。
(八)未射中计分区域或射中他人箭靶的箭支将计入该组比赛,判为脱靶。
(九)赛场内,练习区或热身区不得吸烟,不得饮酒,不听劝告者取消参赛资格。
(十)任何人未经运动员本人同意,不得触碰其器材。
(十一)后一组的运动员应在候射区内等待,直到前一组运动员完成发射后并离开,才能进入发射位置。
(十二)比赛进行中,只有轮到发射的运动员才可进入发射位置。
(十三)在同组运动员完成比赛之前,除非裁判员授权,任何运动员不得靠近箭靶。
(十四)在靶上所有箭支的环值记录完毕之前,任何人不得触碰箭支、靶纸、环靶或靶架。
(十五)运动员禁止在起射线以外的场内任何位置搭箭和开弓,不听从警告的取消比赛资格。
十、 疑问和争议
(一)运动员如对环值存有疑问,应在拔箭前通知裁判员。
(二)裁判或申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三)拔箭之前,记分表上的任何错误可以予以更正,但该靶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对更正事宜达成一致。此项更正应由该靶所有运动员见证并签字确认。其他任何有关计分表分值的争议必须交由裁判员裁定。
(四)如果赛场器材存在缺陷或者靶纸被严重磨损或存在其它损坏,运动员或领队可向裁判员提出要求,更换或修理缺陷器材。
(五)任何有关比赛进程及运动员行为的问题都必须在下一阶段的比赛开始之前向裁判员提出。
(六)如对已公布的成绩存有异议,应立即向裁判员提出,不得拖延,务必在颁奖之前提出,以便进行更正。
十一、 竞赛器材
(一)反曲弓、复合弓、光弓器材标准执行中国射箭协会最新审定公布的《射箭竞赛规则》。
(二)传统弓
1. 传统弓须为裸弓,不包含任何延伸器材、瞄准标记、可以作为瞄准的记号、刮痕或被压过的痕迹,不能安装瞄准窗、箭台、可具箭台功能的任何物件、张弓指示器、稳定器材等辅助设备 。
2. 弓弦可采用不同颜色和材质。可安装护弦线保护拉弓的手指,还可加装箭口与箭尾端相配,为确定此点的位置,弓弦两端各有一个圆环。不允许安装唇珠或鼻珠。弦上缠线部分在拉满弓时,不得超过运动员本人的鼻尖。不得通过在弓弦上安装窥视孔、做记号或其他方式辅助瞄准。
3. 禁止使用带有辅助推弓或箭台功能的弓把。
4. 箭包括一支带箭头的箭杆、箭尾、箭羽和箭标识。每名运动员须在其使用的每支箭的箭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和参赛单位,可采用首字母标明。在同一场比赛中须使用完全相同的箭支,箭羽的样式和颜色、箭尾和箭标识都须相同,箭杆的最大直径不能超过9.3毫米,箭头最大直径不得超过9.4毫米。箭标向箭头延伸的长度从箭尾部测量值不超过40公分。
5. 可以使用望远镜或其他视觉设备观察箭支,前提是不得对其他运动员构成阻碍;望远镜可以调整,它的最高部分应不超过运动员腋窝的高度。
6. 可以使用普通眼镜,射箭眼镜和太阳镜。但不得装有微孔棱镜、微孔眼镜或类似装置。也不能标记有助于瞄准的记号。运动员如需遮盖非瞄准眼的镜片,可将非瞄准眼的镜片完全遮盖,或使用遮眼板。
(三)靶纸
20厘米环靶会在靶上并列贴四张,靶纸顺序为A、C、B、D,同时靶面上会显著标示出靶纸顺序。各位选手只射自己的靶纸。40厘米环靶会在靶上呈田字形贴四张,靶纸顺序为A、B、C、D。其中A为左上,B为右上,C为左下,D为右下。各位选手只射自己的靶纸。60厘米环靶在靶上贴一张。所有选手射同一个靶纸。80厘米环靶在靶上贴一张。所有选手射同一个靶纸。
(四)未经裁判员检查过的弓箭器材比赛时禁止使用。
十二、 标识
每个发射点都会有明显标识,行进路线上有指引标识帮助选手进行路线指引。靶位及箭靶将按顺序编号,靶号牌为黄底黑字,放置在发射标桩前5-10米处,号码牌高度不低于20厘米;
十三、 录取名次
(一)个人单项参赛人数在20名以上的,录取前8名;参赛人数在8-19名的,录取前六名;团体单项参赛队数在16支以上队伍,录取前8名,8-15队时录取前6名,6-7队时录取前3名。
(二)各项目参赛不足8人(团体6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十四、 奖励
(一)个人项目1-3名颁发奖牌、证书,4-8名颁发证书;个人项目冠军将授予“中国·昆明石林全国原野射箭公开赛年度射箭王”称号,亚军、季军授予“神射手”称号,4—10名授予“射箭勇士”称号;团体项目,1—3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奖品,4—8名颁发证书、奖品。
(二)个人项目获得名次的选手,另给予现金奖励,项目奖励标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奖金为税前,获奖选手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四) 所有完赛运动员将获得完赛纪念奖牌一枚。
十五、 申诉
(一)如果对裁判员的判罚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在有关轮次或对抗结束后5分钟内提交给比赛裁判委员会主席。决赛期间,必须在一场比赛结束或下一场比赛开始前5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仲裁委员会应将其仲裁决定记录下来,并在下阶段比赛开始前或颁奖前告知申诉人及比赛裁判员委员会主席和组委会的有关人员。
(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上诉。
(三)对裁判员裁决结果的申诉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教练)或在没有领队(教练)的情况下由申诉人提交。
(四)申诉须以书面形式在有关轮次或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交给仲裁。
(五)申诉费为500元, 如果胜诉或仲裁委员会裁定其理由正当,将退回申诉费。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后,应立即告知相关领队收到申诉的情况及其具体内容。
十六、 报名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7日,报名采用邮件方式,邮箱为:27169795@QQ.com
报名联系人:张 涛 联系电话:15368141800
苏 矗 联系电话:13888308631
(二)报名费(含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费):个人项目每人每项200元、团体项目每队300元。
(三)报名费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1. 报名费通过支付宝转账到指定账号,账号为:15368141800(张涛),转账时注明报名单位和报名人数。
2. 提交报名表并缴纳费用后为报名完成。
(四)报到后弃权,报名费不予退还。
十七、 报到
(一)报到时间为12月13日8:00-17:00,参赛人员自行前往昆明市石林县杏林大观园紫竹苑酒店大堂报到(酒店前台电话:0871-63331689),如需接站,请单独与组委会联系,接站费用由参赛人员自行支付。
接站联系人:谢静涛 15887120587
(二)食宿
石林县杏林大观园紫竹苑酒店为组委会指定酒店。比赛期间在指定酒店住宿的人员,酒店往返赛场的交通由组委会安排车辆统一免费接送;不在指定酒店住宿的人员,自行安排食宿,自行前往赛场,费用自理。需要入住杏林大观园紫竹苑酒店的参赛人员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联系人:张 涛 联系电话:15368141800
十八、 裁判
本次比赛的仲裁和主要裁判员由中国射箭协会选派,其余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九、 联系方式
(一)中国射箭协会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3号 邮编:100144
联系人:白军华 010-88966813
于方剑 010-88966814 15010088259
(二)昆明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行政中心8号楼503室
联系人:何伟翔、陶 艳 0871-65311104
张 涛 15368141800 余彬彦 15025129672
二十、 其它
(一)组委会定于12月13日晚,在石林杏林大观园紫竹苑酒店会议室19:00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并进行抽签。
(二)云南属高原气候,早晚温差较大,请自行备好御寒衣物和备用药品。
二十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二、 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或补充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2. 竞赛日程
附件:
中国射箭协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