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社系统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社系统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预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6〕168号)及《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石政办通〔2017〕9号)文件精神,本单位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全县统一安排和控制使用,不下达单位。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45.65万元,比上年46.81万元减1.16万元,减2.48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全县统一安排和控制使用,不下达单位。
2.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3.93万元,比上年25.26万元减11.33万元,减44.85%。
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原因:以上年支出数作为本年预算数,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审核、审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避免不必要开支,将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争取逐年减少。
附件: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