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预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6〕168号)及《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石政办通〔2017〕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办公室(含县政府办、县政务局、县城乡统筹办、县烟办、县史志办、县档案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资促进局)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全县统一安排和控制使用,不下达单位。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85.24万元,比上年64.88万元增20.36万元,增31.38 %,原因是2017年新增加县投资促进局。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全县统一安排和控制使用,不下达单位。
2.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55.14万元,比上年63.22万元减8.08万元,减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