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是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属地党委和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支持,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现有生态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环境管理科、法规宣教科、项目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生态环境质量基本情况。
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5年石林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72%,PM2.5为18.5μg/m³,达到市级考核要求。全县纳入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西河自五月份以来水质提升为Ⅲ类。县城及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无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及污染地块。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制定《2025年石林县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发布2次预警,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防治措施。二是完成监测站点搬迁工作,全年无人为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现象。三是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氮氧化物减排775吨,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任务。完成5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工作。四是结合石林县区域噪声监测情况及餐饮油烟处置管理情况,发布石林县餐饮业油烟负面清单(第二批),餐饮油烟扰民投诉举报数量较去年同比减少35%。
2.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石林县5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完成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团结水库保护工程绩效目标评价整改。完成2024年度实施及以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4个项目绩效自评。开展巴江、西河、黑龙河、几湾河、大可河、普拉河、马料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对涉及国家平台的366个排污口进行系统梳理,对需整治的12个排污口及时制定《石林县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现在已完成11个排污口的整治工作。稳步开展石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工作,争取上级资金1378.4万元,累计完成行政村治理86个(行政村总数89个),治理率96.63%。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整治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石林县工业园区涉及2个整改问题,目前,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已通过市级验收。加强环保项目管理。积极谋划储备石林彝族自治县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石林县巴江流域治理EOD项目、石林县十四个重点村落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云南石林县省级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等8个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环保固投任务数为1.5亿元,现完成投资1.5507亿元。
3.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完成石林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为精准治污提供支撑,推动实现农用地持续安全利用。石林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严格管控类耕地从1.53万亩减少至0.29万亩。二是完成石林县长湖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管控工程项目完工并通过市级验收。三是完成1个住宅用地地块土壤状况调查,完善提交土壤状况管理系统内12个“一住两公”地块相关信息,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推进石林县阿乌村涉镉重点监测点位土壤监测工作,2025年完成监测一次,未出现超标现象。
(二)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交办件11件已全部完成办理,17个反馈意见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交办件32件已完成办理31件,剩余1件正在办理,12个反馈意见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剩余5个正在推进;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交办件5件已全部完成办理,35个反馈意见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剩余3个正在推进。未完成的1件中央第三轮督察期间转办交办件和2个云南省第二轮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均为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5月竣工投入运行;未完成的1个云南省第二轮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为石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计划2026年1月开工建设,11月竣工投入运行。
(三)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宣传工作。
一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材料已上传系统通过省厅审核,待生态环境部核查。邀请专家考察调研石林县创建“两山”基地的可行性,并积极筹划推进“两山”基地创建工作。完成5个宁静小区创建申报并通过市级初审提交省厅待审核。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围绕“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普法日历,开展普法“六进”宣传活动共计9场次,配合其单位开展“科普宣传周”“爱国卫生月”“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共计15场次,统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四)提升执法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双随机”执法检查抽查企业17户,已全部完成检查并录入系统;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4份,《行政检查告知书》36份,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30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0份,其中《不予处罚决定书》15份,入库罚没收入85.22万元,办理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4件。二是做好群众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受理投诉件157起,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三是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22.71万元。四是完成9家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五是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核查溶洞20个,未发现非法倾倒问题;开展巡查检查7次,移交问题5个;开展卫星遥感非法倾倒点位核查7个,发现问题点位4个,已移交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整改。六是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线索核查,共核查点位6个,其中4个点位需要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3个。七是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对石林县辖区内23户纳入日常监管放射源(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按时上传“国家技术利用安全管理系统”。2025年共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办证核查2户,延续办证核查6户。
(五)提升监测业务水平,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构建规范管理框架。建立《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体系文件,实现对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数据“三级审核”制度,层层把关,确保监测报告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通过制度建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强化业务赋能,锻造专业技术队伍。建立“年度培训计划+常态化学习”机制,内容涵盖监测技术规范、仪器操作维护、数据分析等,致力于提升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2025年邀请省市监测专家到站开展硫化物监测指导及管理体系文件有效性指导。三是精准帮扶助力企业发展。每月根据市局反馈的自行监测上报情况,精准施策,利用电话、微信、现场帮扶等方式对当月自行监测完成率低于80%的持证单位及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单位进行督导,帮助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数据填报及规范停产申报等问题,“面对面”督促,“手把手”指导,按规范上传自行监测数据,消除平台数据未体现的隐患,确保年度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六)提升管理能力,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一是把好项目入口关,严格遏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低水平“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杜绝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区域管控要求,今年共审批环评文件7份,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130件,无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审批落地。二是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强化项目审批指导服务,完成市局审批考核项目共17项,项目审批到位率100%。梳理调度重大项目、重中之重项目环评进展情况10项。三是落实持证排污各项要求,督促完成73项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变更、延续和重新申请办理。年内所审批项目均无违规审批情况。在市局环评文件质量复核中复核结果为合格。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根据决算公开检查要求不进行公开,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表。
本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根据决算公开检查要求不进行公开,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根据决算公开检查要求不进行公开,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职责履行良好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17,251,09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2,629.83元,占总收入的25.1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908,469.10元,占总收入的74.8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26,712.26元,下降4.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2,001.98元,下降15.7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85,289.72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增加98,428.62元,主要原因是增资晋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随工资总额提高而增加,导致单位缴纳部分支出上升及行政执法业务工作量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同步增长;2.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减少910,430.6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应急性监测及执法经费49,306.00元,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石林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资金比上年度减少收入1,072,440.00元,环境保护监察监测经费比上年度减少收入160,614.60元,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比上年减少收入8,070.00元,本年度新增石林县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监控中心建设补助经费380,000.00元;3.其他收入增加85,289.72元,主要原因是石林县长湖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管控工程专项资金比上年度减少收入2,500,000.00元,石林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资金比上年度增加收入3,000,000.00元,本年度已竣工;上年度石林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情况梳理统计第三方技术服务经费100,000.00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上年度环保督察工作经费25,000.00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石林11.03违法排污事件应急处置项目经费比上年度增加470,200.00元;上年度石林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项目资金700,000.00元,本年度未开展此项业务;本年度新增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写字楼租赁经费1,850,376.00元;本年度新增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经费150,000.00元,本年度已竣工;上年度石林县镉砷高背景值区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资金2,481,808.00元,上年度已竣工;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复核项目资金比上年度增加100,000.00元,编外人员及退休人员相关经费收入比上年度增加7,836.63元,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一次性丧葬抚恤经费223,832.80元;本年度新增巴江河污染治理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一案相关事项办理经费89,852.2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17,323,263.93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771.93元,占总支出的11.15%;项目支出15,392,492.00元,占总支出的88.8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07,856.26元,下降9.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428.62元,增长5.37%;项目支出减少1,906,284.88元,下降11.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8,428.62元的主要原因是增资晋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随工资总额提高而增加,导致单位缴纳部分支出上升及行政执法业务工作量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同步增长;项目支出减少1,906,284.88元的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910,430.6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应急性监测及执法经费49,306.00元,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石林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资金比上年度减少收入1,072,440.00元,环境保护监察监测经费比上年度减少收入160,614.60元,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比上年减少收入8,070.00元,本年度新增石林县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监控中心建设补助经费380,000.00元;2.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995,854.28元,主要原因是石林县长湖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管控工程专项资金比上年度减少支出3,500,000.00元,石林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资金比上年度增加支出3,000,000.00元,本年度已竣工;上年度石林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情况梳理统计第三方技术服务经费100,000.00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上年度环保督察工作经费25,000.00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石林11.03违法排污事件应急处置项目经费比上年度增加支出413,588.00元;上年度石林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项目资金700,000.00元,本年度未开展此项业务;本年度新增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写字楼租赁经费支出1,850,376.00元;本年度新增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经费支出150,000.00元,本年度已竣工;上年度石林县镉砷高背景值区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资金2,457,105.00元,上年度已竣工;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复核项目资金比上年度增加68,600.00元,编外人员及退休人员相关经费收入比上年度减少9,998.37元,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一次性丧葬抚恤经费223,832.80元;本年度新增巴江河污染治理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一案相关事项办理经费89,852.2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0,771.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7,518.92元,占基本支出的88.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253.01元,占基本支出的11.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92,49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遗属生活补助项目经费37,497.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石林县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监控中心建设补助项目经费3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应急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款。
环境保护监察监测项目经费248,365.90元,主要用于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石林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经费1,772,0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石林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二期)尾款。
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经费147,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退休职工一次性丧葬抚恤项目经费223,832.8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金。
编外人员项目经费232,748.01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外人员工资、社保及派遣管理费。
石林11.03违法排污事件应急处置项目经费560,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石林县“11.03”违法排污事件处置项目相关费用。
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复核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复核技术服务费及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监测费用。
石林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石林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工程预付款。
石林县长湖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管控工程项目经费6,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石林县长湖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管控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
巴江河污染治理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一案相关事项办理经费项目经费89,852.29元,主要用于支付巴江河污染治理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相关事项办理费用。
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费。
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写字楼租赁项目经费1,850,3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写字楼租赁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2,629.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07%。与上年相比减少812,001.98元,下降15.75%,完成年初预算的93.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83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完成年初预算的90.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40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完成年初预算的60.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97,88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6%,完成年初预算的95.77%。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行政运行、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9,5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完成年初预算的95.8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优化支出事项,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63.80元,决算为21,76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63.80元,决算为21,763.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63.80元,支出决算为21,76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63.80元,决算为21,76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253.01元,比上年增加14,204.90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业务工作量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同步增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8,942.69元、水费2,936.00元、电费4,443.62元、邮电费8,264.00元、物业管理费9,600.00元、差旅费16,713.38元、维修(护)费8,908.00元、工会经费6,881.52元、福利费24,00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1,763.80元、其他交通费用70,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资产总额185,048,202.66元,其中,流动资产30,592,422.31元,固定资产2,962,161.5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6,972,441.89元,无形资产1,920.25元(净值),其他资产54,519,256.6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88,667.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5,393.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2,698.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2,698.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5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59.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本级)2025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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