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21号 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21号
建议答复的函
普春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阿着底村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阿着底村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
二、办理情况
(一)强化组织。为切实加强对第321号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梳理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汇总表,成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建议内容分门别类,结合长湖镇各部门工作职能职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办理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调研,集体讨论,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办出成效。
(二)通力协作。长湖镇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宜政村下乡联系组等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通力协作、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围绕阿着底村经营主体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联合开展走访调研、政策宣讲和精准服务,推动各项扶持措施有效落地,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三)精心谋划。紧扣阿着底村经营主体发展实际需求,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持续加大培育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深入挖掘“阿诗玛”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文旅品牌,统筹线上线下宣传,积极参与各级旅游推介,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彝家乐、民宿、餐饮、文创工坊等规范化、特色化发展,持续深化“美丽庭院”建设,组织开展服务技能、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培训,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落实优惠信贷政策,探索“党建 + 信用”模式,推动小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向村内经营主体倾斜,切实缓解融资难题。鼓励经营主体组建合作社或行业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送、抱团发展,同时引导购买相关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办理结果
已采纳《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阿着底村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下一步,长湖镇将持续跟踪阿着底村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应享尽享,努力推动阿着底乡村旅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带动村民持续增收。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金永丽,0871-67734009)
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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