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04号 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9-16 10:18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04号
建议答复的函
昂美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所各邑检测站旁入大平地村机耕路硬化项目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所各邑检测站旁入大平地村公路已有一条已硬化的通村公路(C099530126:大平地公路)。
二、关于实施所各邑检测站旁入大平地村机耕路硬化项目,经所各邑村联系领导与分管交通领导实地踏勘,已于2026年5月11日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资金尽快落实。
感谢您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娄欢,0871-67734009)
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