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6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66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杨利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宜普勒村小组村内水塘防渗修缮处理项目支持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建议
长湖镇雨胜村委会宜普勒村小组村内水塘占地约13亩,设计蓄水容量4.5万立方米,但由于水塘处于渗漏状态,丰水年平均蓄水量3.3万立方米,枯水年平均蓄水量约1500立方米,同时村内已无其他大规模水源供给,远无法满足每年宜普勒村小组群众春耕生产期间蓄水量。自2023年长湖提水点建成后,宜普勒村群众在春耕生产期间均是在该提水点取水。2025年旱季,长湖镇和宜普勒村组织村民开展水塘清淤,但土工布铺设仍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经前期测算,项目总投资为26万元,2025年完成自筹9万元,计划向上争取资金7万元,目前缺口资金10万元。
县级对宜普勒村小组村内水塘防渗漏处理项目给与资金支持,资金下达后,争取在2026年雨季到来之前完成水塘防渗漏土工布铺设,保证2026年能够增加水塘蓄水量,减少当年及以后对长湖景区供水需求。同时也极大减少宜普勒村群众取水保春耕的成本。
二、建议办理情况
杨利华书记,您所提意见很好,经我们实地踏勘核查,情况属实。宜普勒村小组村内水塘防渗修缮处理项目于2026年3月开工修缮,4月初完工。共投资24.2万元,其中村民自筹7万元,村委会补助3万元,县政协补助10万元。计划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积极争取4.2万元的资金补助。该项目做到当年投资建设,当年发挥效益。现该坝塘经通过坝塘清淤、铺设土工布并加装安全围栏,现蓄水已达3.3万方,已能满足宜普勒村小组群众春耕生产期间的生产用水。村组干部及群众满意度较高。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伟 0871-67734009)
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