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43号提案 答复的函
冯小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及景区深入融入人参果元素 助力百亿级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石林彝族自治县打造人参果“百亿级”产业工作方案》、《石林彝族自治县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等文件,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 关于盘活县城现有设施,打造轻量化人参果宣传场景的建议
依据全域旅游宣传布局与人参果品牌保护相关工作安排,我县将人参果产业宣传内容纳入全域旅游对外宣传物料统筹推送,依托图书馆、体育馆等城乡现有公共文体空间开展产业展示宣传。按照人参果品牌推介工作要求,依托现有各类公共宣传阵地投放宣传物料。强化石林人参果宣传推介。同时我县实施农产品品牌保护工程,加快石林人参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及核心产区地方标准制定。大力扶持和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以过硬的产品品质做强石林人参果品牌,增强市场开拓和竞争能力,实现品牌化经营。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等活动,加强品牌宣传推广,促进石林人参果走出云南,走向全国,大幅提升石林人参果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后续将依据全县品牌推广工作部署,持续更新县域公共空间人参果宣传物料,夯实产业公共宣传基础。按照人参果电商培育工作部署,依托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人参果产业协会开展产品推介交流。
二、 关于激活景区现有业态,实现“景产”轻量融合的建议
我县构建形成“一核引领、多点支撑”的文旅发展格局,以石林景区为核心,辐射带动大叠水景区、糯黑村、五棵树村等多个精品旅游节点。深化“一产围绕旅游调结构,二产围绕旅游出产品,三产围绕旅游强服务”的产业体系建设,人参果、彝族刺绣等特色产品成为旅游商品重要组成部分,农文旅、文商旅融合发展的态势日益鲜明。现石林风景区、乃古石林等核心景区设置有人参果展销专区;在全县全域旅游宣传片和旅居石林生活指南等处植入人参果品牌广告,提升品牌曝光度。下一步将优化现有服务点位展示布局,把将人参果伴手礼引入景区,扩大人参果伴手礼知名度。
后续我们将持续保障对人参果百亿产业、全域旅游三年行动、农文旅融合的工作内容的落实,统筹农业、文旅、供销多部门协同推进,依托现有节庆运营、电商推广、行业自律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人参果产业与全域文旅资源融合,同步提升农特产品品牌价值与旅游综合消费。
感谢您对石林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迎旭 0871-67796409)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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