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2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化旅游小组: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专业运营人才支撑,推动石林县乡村旅游连片发展和可持续运营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加大乡村运营人才投入方面
我县坚持引育并举充实乡村旅居运营队伍。对外依托文旅招商图谱对接长三角、大湾区文旅头部企业,引进乡村策划、文创、旅居专业运营人才;对内联动本地院校开设旅居管家、康养照护、乡村运营短期实训班。依托五棵树、糯黑等乡村旅居试点搭建实地观摩交流平台,组织一线运营人员互学互鉴。《石林彝族自治县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明确2026至2028年梯度培育文旅市场主体,持续向乡村倾斜人才培育资源,同步借助返乡创业、创客扶持政策吸引青年、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旅居运营,补齐基层运营人才缺口。
二、 关于建立专业人才运行机制方面
我县持续建立旅居产业人才储备库,聘请行业专家常态化提供产业咨询指导。推行从业人员常态化在岗培训制度,后续将落实服务等级与薪酬挂钩激励机制。依托全市首家县级旅居行业协会搭建人才流转平台,推动城镇成熟运营骨干下沉乡村点位。配套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返乡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建立旅居创客孵化通道,形成“院校培训—在岗实训—岗位激励—跨点位交流”闭环运行机制,稳定乡村运营人才队伍。
三、 关于推进运营标准化建设方面
我县稳步推进旅居全行业标准化落地实施。现已依托县级旅居协会开展行业自律规范工作,下一步将出台县级旅居服务品质标准,覆盖乡村民宿、乡村旅居基地运营全流程。以五棵树、杏林大观园等省级典型案例为标准化试点,统一服务流程、安全管理、配套服务规范。同步将房源盘活规模、客户满意度、投诉处置效率纳入涉旅信用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与政策扶持挂钩。三年行动规划每年打造乡村旅居示范村,把成熟标准化模式向全县各村复制推广。
四、 关于完善支持保障政策措施方面
我县已形成旅居全链条政策保障体系。依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旅居工作专报》内容,我县印发《石林县推动旅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年)》《2025年促进旅居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出台新增涉旅居企业补贴、长期旅居人群景区门票优惠、简化项目审批等15项扶持条款,同步落实旅居老人公交爱心卡、旅居人员免费体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公共配套;依托《石林彝族自治县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推行项目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机制,统筹盘活闲置农房、老旧校舍、国有物业打造乡村旅居载体,常态化包装文旅项目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完善旅居15分钟生活圈;结合《石林文旅发展专题发言》部署,持续优化政策落地执行机制,加大资金、土地要素供给,向乡村旅居项目倾斜配套资源,定期调研政策落实堵点,动态优化政策细则,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五、 关于明确权责边界划分标准方面
我县构建多部门清晰协同权责体系。由县文旅产业领导小组总牵头统筹,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明确乡镇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闲置资源盘活,住建局规范旅居物业改造,文旅局统筹行业运营监管,旅居协会承担自律、服务、供需对接职能,市场经营主体履行日常运营主体责任。全域旅游三年行动细化各单位年度任务清单、时间节点与责任人,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厘清监管、服务、运营权责边界,避免职能交叉、监管缺位问题。
我局将对照您对我县乡村旅居产业发展的宝贵建言持续完善人才、标准、政策、协同体系,稳步推进各项规划落地,欢迎您继续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石林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迎旭 0871-6779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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