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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609-111574 主题分类: 2026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15 16:24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5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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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5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9-15 16:2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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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志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建议内容

石林县作为国家级非遗资源富集区,拥有以《阿诗玛》叙事长诗、彝族刺绣、大三弦舞等为代表的120项四级非遗项目,但当前保护工作面临传承人老龄化、资金短缺、机制不畅等挑战。尽管已设立传习中心、展示馆等平台,但非遗与旅游融合深度不足,部分项目濒临失传。结合中央关于“文化强国”的部署及石林县文旅融合需求,亟需系统性优化非遗保护体系。

二、 答复内容

2026年全县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项目120项,其中国家级4项(叙事长诗《阿诗玛》、彝族大三弦舞、彝族(撒尼)刺绣、彝族(撒尼)摔跤);省级8项;市级30项(民间文学《密枝节的传说》、撒尼剧《阿诗玛》等);县级78项(民间文学《石林的传说》、民间文学《撒尼妇女包头的来历》等),国家级珍贵古籍文献名录2项(彝文手抄本《指路经》、彝文古籍《纳多库瑟》圣经问答);有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12个,其中省级3个(糯黑村、月湖村、阿着底村)、市级5个(维则村、海宜村、芭茅村、大老挖村、下冒水洞村)、县级4个(上蒲草村、岩子脚村、红路口村、矣美堵);7个民族文化传习馆(大糯黑、维则、大平地、月湖、彝族第一村和县民族小学、长湖小学),2个非遗传承基地(长湖小学为省级传承基地、民族小学为市级传承基地)。有各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33名,其中国家级6人(健在4人)、省级24人(健在16人)、市级70人(健在57人)、县级133人(健在111人)。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体系。

2025年新增省级非遗工坊一家(石林撒尼人家彝族刺绣非遗工坊);市级非遗工坊一家(石林七彩美伊彝族刺绣非遗工坊);县级八家非遗工坊(石林阿妈火草坊服饰工坊、石林方寸间彝族刺绣非遗工坊、石林阿维美伊民族服饰非遗工坊、石林锦绣艺佳民族服饰非遗工坊、石林阿敏王民族服饰非遗工坊、石林遗忘的部落彝族刺绣非遗工坊、石林木走老绣坊彝族刺绣非遗工坊、阿内墨未彝族刺绣非遗工坊)。

2025年新增四个非遗资源活化利用试点单位(石林非遗音乐主题餐厅、石林昂卡民族服饰有限公司、七彩美伊民族工艺品有限公司、长湖镇维则村民俗文化体验馆)。

(一)非遗中心积极推进非遗保护工作

1. 2012年6月14日,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当时没有独立的机构和编制,属文化馆的非遗保护部,人员与文化馆统一安排调度。

2.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和传承石林县优秀传统文化,维护文化多样性,推进我县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与建设,结合石林县的实际,2012年10月31日,特草拟了石林彝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2011—2020年)。

3.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2月12日由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7月26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4. 2017年《石林彝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和文化传承交流活动扶持奖励办法》,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二)一直致力加强非遗保护,促进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1. 2015年12月,由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对省级传统文化保护区糯黑村、月湖村;市级传统文化保护区维则村、海宜村、大老挖村;县级传统文化保护区上蒲草村,6村进行了传统民族文化保护区(2015—2035年)保护规划,从保护区整体保护的角度进行规划。

2. 2018年9月,由城改办和文旅局共同编制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2018——2030)。

3. 2018年10月——2019年12月,利用国家预算内非遗专项资金640万修缮了四栋传统四合院(小东门1号杨氏宅院、万寿宫、李氏宅院、李延故居)作为彝族撒尼刺绣传习中心展示用房。

4. 2021年9月,编制了《阿诗玛文化生态保护区区域性整体保护规划》。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再次感谢您对石林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石林、支持石林,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尽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王林明,0871-67796409)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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