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2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文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林职院周边为试点,推动环境秩序与大学文化同步升级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石林县规划建设及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以林职院周边为试点,推动环境秩序与大学文化同步升级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该提案立足长远发展,精准聚焦片区发展痛点,贴合我县城市建设实际。随着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建成和运营,如何完善周边地区配套功能、实现片区环境提质升级,是我县下步城市规划建设中需要重点研究、统筹推进解决的关键问题。结合我局工作职责,从国土空间规划层面完善片区城市功能、强化用地保障,是我局后续重点推进的核心工作。
我局将结合现阶段石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扎实开展前期调研,为下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现将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林职院周边现状及存在问题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之前,片区隶属于石林工业园区大屯片区,片区规划由石林工业园区负责编制实施,规划功能单一,未统筹布局复合型建设用地功能。随着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建成投用,片区城市功能实现重大转变,已从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调出,形成以职业教育为主导的新型城市功能片区。但校园周边配套建设相对滞后,缺乏适配师生需求的特色功能街区。您提案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贴合实际,极具参考价值。
您提案提及的地块,在县规土委会审议通过的原西南林业大学规划中,规划用途为西南林业大学附属中小学建设用地。目前,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仍归属西南林业大学。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布局现状及西南林业大学实际发展情况,该地块规划建设附属中小学已不具备现实条件,规划功能需结合县域发展新需求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二、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成林职院周边片区规划优化工作。石林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建设,项目推进平稳有序,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持续完善。目前,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已全面建成并正常运营。同时,我县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全覆盖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大屯片区作为鹿阜老城单元详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完成规划编制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结合林职院投用后的片区发展定位与实际需求,全面优化完善周边用地布局,调整提升片区主体功能与公共服务能力,细化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当前新规划中,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本次规划调整主要用于补齐片区校园商业服务配套短板。此外,我县将昆河线与长湖路之间400余亩土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统筹优化林职院周边交通路网、各类基础设施布局,为片区后续项目落地建设筑牢规划基础。
二是持续配合加大片区招商引资力度。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由县人民政府全额主导投资建设片区商业街区的模式,可操作性不强。依托市场规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片区开发建设,是当前推动片区提质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为此,我局主动履职作为,配合相关部门编制石林县招商引资手册,全面梳理县域可利用土地资源并集中推介,将林职院周边优质可利用土地列为重点招商板块,全力助力片区开发建设。
同时,在全县“三区三线”划定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工作中,我县已为大屯片区预留充足的城市发展空间,夯实片区长远发展基础。后续我局将主动配合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规划保障、项目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规划动态管控,统筹保障发展空间
我局将立足自身工作职责,持续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管理工作,坚持规划引领、精准适配招商项目落地需求,科学统筹资源保护与开发发展,精准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城市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严肃性极强,经批准的规划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实施、调整优化均需履行严格规范的审查、批准程序。一方面,规划管理部门科学统筹预留城市发展空间、严格落实规划管控要求;另一方面,各类城市建设活动必须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二)全程精准服务,保障项目落地见效
后续若片区有新项目落地,我局将全程跟进、主动服务,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扎实做好项目用地保障、详细规划编制审查、规划许可审批等全流程服务保障工作,全力助推林职院周边片区环境提质、功能升级、业态完善。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伟,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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