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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609-111565 主题分类: 2026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15 14:49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8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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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8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9-15 14:4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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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83号提案答复的函


赵晓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规范旅游团餐市场秩序,全面提升石林旅游餐饮接待服务品质的建议》提案已收悉,该提案建议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主办,以“规范定价、严管品质、标准引领、特色赋能、品牌培育”为切口,开展旅游团餐专项整治行动,构建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的旅游餐饮体系,全面提升石林旅游接待品质。我局高度重视,经组织协办部门县文化旅游局和县卫健局共同研究办理,积极吸纳相关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内容

该提案深入分析当前石林旅游团餐市场存在低价内卷、品质低劣、特色缺失、监管薄弱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游客体验与县域旅游形象。一是低价恶性竞争普遍,部分餐饮企业为承接旅行社团餐,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业务,通过压缩食材成本、减少菜品分量、降低服务标准牟利,人均客单价甚至低至8到10元,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二是餐食品质无保障,食材新鲜度不达标、菜品单一重复、烹饪粗糙、卫生条件堪忧,食品安全隐患突出;三是地域特色严重缺失,团餐多为通用家常菜,未融入石林撒尼民族风味、本地农特产品、阿诗玛文化元素,无法形成餐饮记忆点;四是行业规范与标准缺失,团餐无统一的质量标准、分量标准、定价规范,旅行社、餐饮企业履约约束不足,投诉处置效率低;五是监管联动不足,市场监管、文旅、卫健等部门联合执法频次低,对低价低质团餐的源头治理、长效管控机制不健全,难以实现标本兼治。并提出了四项具体建议。

二、石林县旅游团餐基本情况

按照以景区旅游为主,其他旅游为辅的原则,现接待旅游团餐的经营户有13家,分别为石林名圣假日酒店、石林县阿黑饭店、石林县兴乐园酒店、石林彝厨撒尼人家、石林县聚合园餐饮店、石林县小阿哥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石林朵地食府、石林彝米水乡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石林银瑞林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彝味无穷餐厅、石林盛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石林县志诚餐饮店、石林云宴雅阁客栈餐厅。纳入规模以上餐饮企业的有2户,分别为石林彝米水乡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石林彝味无穷餐厅。接团承载量950桌,平均每家73桌,其中最少的20桌,最多的200桌,涉及相关旅行社166家。餐费标准人均12元-40元的1户、人均15元以上的2户、人均20元以上的4户、人均30元以上的5户、人均40元以上的1户。

三、办理的基本情况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

该提案的办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联系景区市场监管所的领导任副组长,分管政协办件的领导亲自督促,景区市场监管所具体承办的领导小组。同时充实调配景区市场监管所所长和相关人员,加强对旅游团餐市场监管,形成长效常态。

(二)深入走访调研,摸排家底,建立旅游团餐经营户数据库

为深入掌握旅游团餐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成由县局办公室、景区市场监管所和食品监管科人员的调研组,上门走访调研景区接待团队的经营户,全面掌握基本家底,建立了旅游团餐经营户数据库,涉及经营主体基本信息、承载量、餐标、旅行社数量等信息。深入调研走访4次,召开旅游团餐经营户意见建议会3次。

(三)规范引领,制定《石林县旅游团餐服务规范(试行)》,实施旅游团餐全生命周期监管

在深入走访调研接待团餐经营户的基础上,并征求团餐经营户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石林县团餐现状,制定了《石林县旅游团餐服务规范(试行)》,该规范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第一部分食品安全服务;第二部分菜品要求;第三部分团餐价格管理;第四部分对客服务要求;第五部分其他管理制度。其中:第一部分食品安全服务由场所及设施设备、原料控制、加工制作管理、建筑场所与布局、设施设备、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加工制作、供餐、用餐与配送、清洗消毒、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文件和记录、燃料管理、消费提示、健康促进17个部分96项组成;第二部分菜品要求由菜品质量、菜品特色两部分9项组成;第三部分团餐价格管理由食品明确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网络餐饮交易经营者价格禁止行为三部分13项组成;第四部分对客服务要求由预订服务、引座服务、点菜服务、餐间服务、收银服务、其他服务六个服务30项组成;第五部分其他管理制度由四项组成。该规范共由152项组成。

(四)积极召开培训和宣贯会,做到入脑入心,对标对表整改

为深入贯彻执行《石林县旅游团餐服务规范(试行)》,县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5月25日,组织景区内的团餐接待经营户,对该规范进行培训,主要围绕食品安全服务、菜品要求、团餐价格管理、对客服务要求和其他管理制度等进行细致讲解,突出对菜品要求、团餐价格管理、对客服务要求进行重点讲解,让经营户熟知规范的基本内容,不断提升团餐服务水平,参加人员40余人。

(五)开展自我承诺活动,拒绝低价恶性竞争

低价、虚假标价、不明码标价在近年来投诉居多,同时也影响企业的形象,拒绝低价从我做起,开展了团餐企业自我承诺活动,做到食品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不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假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如实标示馈赠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如实标示,不含糊标示,企业自我承诺12家。

(六)多项措施开展整治行动,提升团餐服务水平

一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旅游团餐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实现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回访闭环。二是开展就餐重点时段巡查,及时发现低价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将旅游团餐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录入旅游团餐信用监管系统,实行动态跟踪监测。四是紧紧拴住旅行社这个牛鼻子,压实旅行社主体责任。五是严厉查处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使用过期变质食材、虚假宣传、分量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闭环,对逾期不改经营户从重处罚。六是严查旅行社指定低质团餐餐厅、克扣餐标等行为,将团餐质量纳入旅行社信用考核,实施联合惩戒。七是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餐饮行业商务主管、旅行社文旅监管、县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共同发力机制,聚集合力。共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车辆135台次,检查团餐经营户421户次。

(七)积极打造石林团餐品牌

一是积极调研走访县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以石林彝米水乡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引领,打造“人参果晏”、“牛头晏”、“豆腐晏”、“彝王晏”、“土司晏”、“阿诗玛晏”等晏席品牌,将石林乳饼、圭山腊肉、圭山山羊等地域特色食品融入品牌中。二是积极与县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县商务局探索具有石林撒尼特色的餐饮名品名店,积极向相关部门推荐。三是积极联合县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县商务局组织开展厨师技能比赛,提升特色菜品制作水平。在5月举办的厨师技能大赛中,共评出6个名品晏、38个名品菜;评出特等奖4个、金奖8个,银奖12个、优秀奖14个;评出名小吃2个,特等奖2个、金奖4个,银奖6个、优秀奖7个;评出名厨12个,特等奖4个、金奖8个,银奖6个、优秀奖14个;评出中餐摆台金奖2个,银奖4个、优秀奖4个。

(八)积极推进明厨亮灶智能监管

探索旅游团餐从原材料进出库至消费全闭环智能监控,并接入云南省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远程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职能,对标对表《石林县旅游团餐服务规范(试行)》,加强对团餐经营户的监管,不断完善《石林县旅游团餐服务规范(试行)》,使该规范更加健全,更好适应石林县旅游高质量发展,使石林县旅游团餐服务与石林品牌相符。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杨小东,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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