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62号 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62号
提案答复的函
曾俊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农村空心化、保留农村学校并发挥“银发力量”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内容
您的提案提出:退休教师等银发人才是乡村教育振兴宝贵资源。建议科学评估农村学校,对确需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应留尽留,实施银龄支教计划,助力课程建设与青年教师培养,建立激励与保障志愿者体系,搭建教育共同体,构建可持续乡村教育振兴格局。
二、办理情况
一是稳妥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整合。为适应城市化进程和人口变化对教育需求带来的影响,进一步调整优化校点布局,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农村地区较小规模学校进行有序撤并,拟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县校点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石林县学校公交直通车运行实施方案》,根据我县实际缩减校点。工作原则:1.科学规划。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动态调整的原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动态调整,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入学和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2.循序渐进。坚持“科学评估、规范决策、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对生源极少和生源持续减少的小规模学校进行有序撤并,防止因学校撒并增加学生或家长负担,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引发舆情和群体事件。3.整合资源。对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通过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项目,持续改善办学条件。通过学校城乡共同体、学区化管理等方式,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质量。4.提高质量。通过撤并整合,优化师资配置,共享教学设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课程资源和更好的学习条件。
二是优化学生就学服务。县教育体育局将统筹谋划规划,动态调整布局,结合辖区生源动态、地理区位及办学条件,广泛听取学校、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学生家长、教师等意见建议,根据各方意见建议,一校一策,制定确实可行的细化方案,确保稳妥推进,坚持“成熟一家、撤并一家”原则,分步推进校点撤并工作,杜绝一刀切、简单化整改,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学生就学权益。小规模校点撤并后,严格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统筹将学生安置至辖区优质完小就读,有效补齐乡村薄弱学校师资、课程短板,保障各类课程全开全开,让农村学生平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完善城乡公交体系,加大城乡公交覆盖面,为距离学校较远地区学生上下学提供学校公交直通车服务,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三是深挖银发人才赋能实效。持续开展“银龄讲师”计划,依托全县每年32万元专项财政预算,精准盘活银龄支教资源,将身体健康、经验丰富的退休教师、教育专家下沉至一线教育工作中。聚焦乡村教育提质难点,引导银龄教师参与学校管理、课程研发、青年教师结对培养,联动在校教师、大学生志愿者,不断健全激励保障,补齐银龄教育赋能短板,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办理结果
县教育体育局将采纳您的意见,继续开展“银龄教师”计划,逐步推进“银龄教师”向农村小规模校点倾斜;争取乡村教育顾问政策,建立退休老教师志愿服务机制,发挥“银发教师”作用。
感谢您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毕贵生,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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