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2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241号
提案答复的函
郭惠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已征收绿化用地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已征收绿化用地管理,避免发生违法占地建设等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紧扣县自然资源局已征收未供应地块分类管理工作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常态长效、精细管护”的原则,推进已征收绿地养护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对辖区全部已征收绿地开展摸排,实现底数清、状态明、动态可追溯。
二是严格执法。依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已征收绿地管理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擅自占用已征收绿地行为。
三是恢复绿化。结合“百园建设”、义务植树、树木移植、裸土治理等工作,补植乔木、地被,及时开展绿化建设,确保绿地面积不减少,景观效果不降低。
四是长效监管。常态化开展已征收绿地专项巡查与日常排查,强化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筑牢已征收绿地保护屏障。
截至目前,已完成桃源湖公园11-2号地块(小新村小庙周边),新建环城南路三板桥村旁地块,清香湖公园公厕旁地块三块已征收绿化用地绿化建设并纳入管护,面积6800余平方米,有效提升城区闲置储备土地绿化景观效果,营造出整洁、优美、整洁的人居环境。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抓实抓细已征收绿化用地管理工作,强化日常管控,全面提升已征收绿地管护水平,切实发挥绿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持续优化城市生态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四红,0871-67786892)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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