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93号
提案答复的函
刘继斌、徐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巴江河带状公园管理质效,推进旅居石林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房车旅居、户外露营作为新兴休闲方式,激活了县域经济,但也对巴江河带状公园等城市公共空间的环境秩序、公共安全带来治理压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足执法监管、秩序维护职能,开展公园管护及乱象治理工作,推动巴江河带状公园管理提质增效、旅居石林建设走深走实,具体落实举措如下:
一、夯实基础管护,常态优化公园环境秩序
持续抓实巴江河带状公园常态化管护工作,结合日常巡查同步开展垃圾清理、环境整治工作,增加保洁频次,增设垃圾收集点,持续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同时,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采取“教育劝导为主、执法整治为辅”的模式,重点整治占道搭棚、破坏绿植、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严格规范停车秩序,引导旅居人员和市民游客维护公园整洁、安全、有序的公共环境。
二、创新管控模式,定点规范旅居车辆停放管理
规划清香湖旁公园停车场为标准化房车专属露营基地并向社会发布《关于石林县城区旅居露营车辆规范停放的通告》,对我县建成区内停放时长超过24小时、需要过夜宿营的旅居露营车辆,统一引导至专属基地集中规范停放。通过定点归口管理,杜绝旅居车在巴江河带状公园长期留宿、违规露营、占用公共空间乱象,有效化解环境脏乱、公共安全隐患等治理难题。
三、强化联动共治,健全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立足自身主业,主动联动交管、文旅等相关单位,建立常态化联动巡查、问题互通、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主动服务的管理格局。同时,持续优化公园管理、旅居行为管控标准,固化巡查、劝导、整治工作流程,构建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公园管护和旅居业态治理体系。
您的建议切中时弊,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紧盯治理短板、聚焦群众需求,持续优化公园日常管护、规范旅居车辆停放秩序,精准平衡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与旅居产业发展需求,全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公园环境,持续助力旅居石林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四红,0871-67786892)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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