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2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221号
提案答复的函
社保生态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市政路灯管理,提升运维效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路灯不仅承担着城市照明的基本功能,更是展现文明城市形象和推动旅游城市建设的重要体现。但当前部分路灯仍面临“多头管理”的体制问题,设施老化现象普遍存在,日常运维工作相对滞后,这些问题影响了路灯的整体运行效率。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夜间交通通行环境,消除老旧路灯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照明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结合城区路灯设施老旧老化、照明不均、重点区域照明薄弱等实际问题。石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加强日常管养,谋划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2025年市政公共照明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综合管养项目(以下简称“能源托管项目”),通过系统性的升级与长效化管理,不断优化和完善市政路灯设施,提升城市整体照明环境。
一、推进路灯建管分离,构建长效移交机制
一是规范路灯移交制度,建立高效移交机制。制定详细的路灯移交流程和标准,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域道路路灯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建成区范围内的新建路灯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审计一个、移交一个”原则,按程序开展市政道路路灯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具备使用条件的路灯按照“循序渐进,完善一个、成熟一个、移交一个”原则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统一管理,不断提升市政道路路灯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厘清建设管理职责,结合“能源托管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快路灯移交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召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运局、石林管理局、县发改局、石林产业园区管委等部门,专题研究了路灯管养、移交相关工作。
二、加快实施能源托管项目,提升节能管养水平
“能源托管项目”经县人民政府2025年10月14日第117次常务会议批准,于2026年3月24日在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公开招投标,洪范节能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每年162万元中标,2026年4月30日与洪范节能公司签订合同,并有序推进项目落实。一是2026年4月30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收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林产业园区、石林管理局、县发改局(美指办)、石林旅投等5个单位的40条符合移交条件的市政道路路灯,共接收路灯5930座。后排查新增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护范围的龙翔街、石门街2条14座28盏,县发改局(美指办)管护的海林路支路、云麓学府与倚林佳园间的2条13座30盏。截至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接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林产业园区、石林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美指办)、石林旅投等5个单位的44条市政道路5957座市政路灯的管理使用权;洪范公司同步接收了44条市政道路5957座市政路灯的管理使用权。剩余拟纳入本项目的达到移交条件的路灯,在交接期内列入第二批进行移交管护。二是完成所接收的44条市政道路路灯电源搭接排查工作,共安装计量电表13个,同步完成4处非照明用电搭接排查工作。三是完成接收的44条市政道路路灯电缆线路排查,44条道路均未发现重大问题,存在的细节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完成44条市政道路路灯的变压器、开关箱等配套设施的排查工作。共更换16个计时器。五是分别选取了凯旋城小区门口路段共计9座路灯(共18盏)安装了色温为4000K的样灯,同时在云溪墅小区入口路段共计26座路灯(共26盏)安装了色温为4300K的样灯,并在瑞林路路段共计100座路灯(共100盏)安装了色温为4700K的样灯。经过现场实地调研和多方因素的综合考量与评估,最终决定采用色温为4300K的光源,对其他相关路段进行统一的照明改造与升级。六是完成44条道路共计5957座路灯杆的编号工作,实现每座路灯杆均拥有专属“身份”编码,达到精细化管理目标。
三、强化日常巡查管护,保障照明设施运行
一是为确保建成区市政道路路灯完好率、亮灯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路灯设施的检查,抓好城区涉及的3家路灯管理企业对路灯的管理维护,定期对变压器、控制器及线路等设施设备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展维修,督促各产权单位加强未移交路灯日常管理,抓好路灯维修和管护工作,确保市政路灯运行正常,建成区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亮灯率达98%以上。二是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运局、石林管理局、县发改局、石林产业园区管委等部门对全城区市政道路路灯开展全面排查,完成待移交我局的路灯基础数据摸排、资金预算等。三是督促配合产权单位开展了巴江河沿线、环城东路路灯设施排查维修,投入资金50余万元对以上路段进行维修,目前已正常运行;全面深入排查东城片区(兴学街、春晖巷、龙和街、龙顺街、兴学街、春华巷、天合路、东城南区人行通道)市政道路路灯问题,解决了因变压器控制柜无电源输入问题,现东城片区已恢复供电,路灯照明运行正常。四是按云南天文台《昆明地区365天晨昏时刻表》和我县实际,加强路灯设施夜间巡查、管理,根据季节的更替科学合理调整路灯照明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强化日常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落实考核办法与退出机制的运用,确保项目持续有效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市民满意度,让市民充分享受到民生工程带来的福祉。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袁春霖,0871-67786995)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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