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7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71号
提案答复的函
殷石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环卫作业车辆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以提升县城环境卫生质量、保障环卫作业安全高效为核心,坚持“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精准作业、节能环保”的原则,全面规范环卫作业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标识、人员等全流程管理,构建权责清晰、管理有序、运行高效的车辆管理体系,助力县城环境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目标
一是实现环卫作业车辆安全零重大事故,一般安全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二是车辆运营管理流程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有序,杜绝违规作业、乱停乱放等现象。三是车辆标识统一规范、清晰完整,符合县城城市管理及环卫行业标准要求。五是车辆维护保养及时到位,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作业效率。
二、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准入机制。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酒驾醉驾等不良记录,经公司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驾驶。
二是常态化安全培训。每月组织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内容涵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环卫作业安全规范、车辆操作流程、应急处置方法、恶劣天气作业注意事项等,每季度开展安全演练,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是规范作业行为。驾驶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工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作业过程中开启对应警示装置,注意避让行人、车辆,确保作业安全。
四是违规责任追究:建立驾驶员安全违规台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停岗培训,情节严重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三、车辆运行安全管理
一是出车前检查。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刹车、轮胎、灯光、油量、水压、警示装置、作业设备等,确认无故障、无隐患后方可出车,严禁“带病车”上路作业。
二是行驶中管控。作业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路线;在繁华路段、学校周边、十字路口等区域减速慢行,谨慎驾驶;运输垃圾的车辆必须密闭覆盖,防止垃圾抛撒滴漏、异味扩散。
三是收车后检查。每日作业结束后,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做好车辆停放,及时上报车辆故障及损坏情况,由维修部门及时处理,确保次日正常作业。
四是安全应急处置。制定车辆交通事故、设备故障、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情况,驾驶员需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公司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四、车辆调度管理
一是设立专门的车辆调度岗位,根据县城环卫作业需求、路段面积、垃圾产量等,科学合理调度车辆,优化作业路线,避免车辆闲置、空驶,提高作业效率,保障各区域环卫作业全覆盖。
二是建立车辆调度台账,详细记录车辆出车时间、作业路线、作业内容、收车时间、油耗等信息,实现车辆运营全程可追溯。
三是遇重大活动、恶劣天气、应急保洁等特殊情况,调度人员及时调整车辆作业安排,确保环卫保障工作到位。
五、车辆使用管理
一是环卫作业车辆仅限从事环卫相关作业使用,严禁公车私用、转借他人、擅自改变作业用途,严禁利用车辆从事与环卫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是驾驶员严格按照车辆操作规范使用车辆及作业设备,杜绝野蛮操作、违规作业,保护车辆及设备完好。
三是车辆停放统一规范,作业间隙、收车后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划定的停车区域,整齐有序停放,不得在城区主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禁停区域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秩序。
六、车辆维护保养管理
一是建立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按照车辆使用说明及行业规范,制定保养计划,明确保养周期、内容,定期对车辆发动机、变速箱、作业装置等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二是设立车辆维修台账,详细记录车辆维修时间、故障原因、维修内容、更换配件、维修费用等信息,维修完成后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三是优先选择正规、专业的维修机构进行车辆维修,严把配件质量关,降低维修成本,杜绝因维修不到位导致的安全隐患。
四是对达到报废标准、无维修价值的车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及时更新车辆,保障环卫作业需求。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燕敏 0871-67786887)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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