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209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2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毕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建议》提案收悉,针对您所提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有关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互认工作。2025年,局党委会专题研究紧密型医共体区域影像中心搭建工作,对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优化区域影像资源配置、实现医共体内影像数据互联共享等关键事项进行重点部署和实时调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对标市级规范,扎实开展质量评价
严格按照《昆卫便签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昆明市2025年第一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名单及项目的通知》《昆卫便签关于公布昆明市2025年第二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名单及项目的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昆明市检查检验互认项目(2025年版)》规定的互认项目。主动配合并接受昆明市放射影像质控中心、超声诊断质控中心对我县纳入互认管理的4家医疗机构开展的专项督导与质量评价,以评促建,持续提升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
(三)完善制度保障,构建长效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县级质控体系。2024年,县卫健局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成立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正式成立包括放射影像、超声诊断、临床检验在内的8个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为检查检验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提供专家队伍和技术支撑。
二是健全院内管理制度。4家纳入互认管理的医疗机构已依据市级要求,梳理形成院内具体制度文件,明确互认项目范围、互认条件、适用范围及6类不列入互认的除外情形,有效指导临床科室规范落实互认工作。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沟通。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要求对因病情变化、时限要求等不予互认的情形,向患者及家属做好专业细致的沟通解释,积极争取理解与支持。
二、取得成效
(一)医共体数据中心建设落地见效
2024年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正式挂牌成立,依托影像中心、心电中心、检验中心三大数据中心,逐步实施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结果互认。其中,区域影像中心于2025年7月全面启用,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可为患者开具影像检查申请单,患者在基层缴费后即可到县人民医院检查,图像实时传输至影像中心,由县人民医院具备资质的医师统一出具诊断报告;心电诊断中心实现7个乡镇全覆盖。截至目前,区域影像中心累计为乡镇出具报告14929份,区域心电中心出具报告1371份,实现医共体内结果同步共享。区域检验中心完成合作签约、流程优化及系统升级,2026年以来累计接收基层送检标本431份,LIS系统实现送检、检测、出报告、自主打印全流程闭环,有效提升了基层诊断能力,方便了农村及偏远地区群众就医。
(二)互认范围全覆盖与惠民减负成效显著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24年我县3家公立二级医疗机构纳入互认范畴,2025年初新增1家二级综合民营医院,目前全县二级医疗机构(除一家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外)已全部纳入互认名单。各机构已完成《昆明市检查检验互认项目(2025年版)》中120项常规X线平扫、120项CT、80项磁共振成像及相关临床检验项目的互认认定,并在报告单上规范标注互认标志。自2024年落实互认工作以来,截至2026年8月,全县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4000余人次,直接为患者减免重复检查费用60余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减少了医保基金无效支出。
三、下步工作计划
当前,我县互认工作仍面临信息化互通覆盖面不广、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等困难。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县医保局等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信息化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县域内医疗数据接口标准化改造,推动跨机构检查检验报告和影像数据实时调阅与共享,打通互认信息壁垒。
(二)提升基层质量保障能力。依托县级质控中心,加大对基层机构设备操作、试剂管理及人员培训的指导与督导力度,推动城乡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持续提升,夯实互认质量基础。
(三)推动互认项目扩增。指导已纳入互认的医疗机构持续提升检查检验质量,对标市级质控标准,在现有互认项目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扩增可互认项目;达到市级要求水平后,及时向市级质控中心申请验收,通过验收后拓展纳入项目,稳步扩大互认受益面。
(四)深化医保协同联动。协同医保部门发挥支付方式改革的引导作用,推动将互认落实情况纳入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配合开展医疗服务行为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提升医保基金保障效能。
我局将以更大力度推进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努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许箐 0871-67793763)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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