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52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52号提案
答复的函
黄金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石林民族医药传承和创新的建议》提案收悉,针对您所提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资源基础,完成中药资源普查
2019年,我县被列为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云南省第六批普查项目县,于2021年6月全面完成普查验收,并编辑形成《中药资源普查成果汇编》。该项工作系统掌握了县域内中药资源分布、品种及利用现状,为后续开展民族医药资源保护利用奠定了扎实的数据基础。
(二)健全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全县拥有二级公立中医医院1家、一级民营中医医院1家,7家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馆,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设置中医类诊所30家,基本形成以县级中医院为龙头、乡镇中医馆为枢纽、村卫生室和中医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全县200余名乡村医生参加适宜技术培训,普遍能提供4类6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基层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医养结合方面,县中医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已具备开展老年病康复、慢性病调理等基础服务能力。
(三)强化传承保护,推动非遗传承人认定
积极配合县文旅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21年,昂文明被列入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彝族医药),在彝医领域持续开展传承实践。2025年12月,云南中医药大学与石林县民宗局开展彝族医药文献联合调研,以“抢救文化遗产、深化校地合作、赋能传承创新”为核心目标,系统性推进石林彝族医药古籍文献的保护、整理与活化利用。
(四)畅通准入渠道,规范中医专长人员管理
自2018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级部署,先后组织4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名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通过省级考试,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并在我县注册执业(昂文明在2023年成为中医专长医师)。这些人员主要来自民间中医和基层实践者群体,有效缓解了民间医药人员“合法行医难”问题。
(五)深化师承教育,推进人才培养
目前,全县共有31名师承人员通过公证完成师承关系确认,正式进入跟师学习。县中医医院已建成国家级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1个、省级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1个,通过工作室平台培养传承人10余人,形成了师承教育与工作室机制良性互动的培养体系。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
在推进民族医药传承创新过程中,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以下突出困难:
(一)专业人才基础薄弱
我县虽然是彝族自治县,但当前实际诊疗中更多以中医作为诊疗科目开展,明确从事彝医、彝药的专业人员极少,彝医药的临床应用和专业服务能力有限,难以支撑起独立的彝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二)标准化建设缺乏支撑
目前,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分类中无单独的彝医类别,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对彝医医师资格、彝药标准认定等作出规范,但该条例仅适用于楚雄州行政辖区,且不具备跨地区法律效力,我县无法参照执行。我县彝医从业人员无法以“彝医”身份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相应制剂能否使用、是否能够药用以及申请专利等均缺乏上位法依据,处于难以界定的困境。
(三)彝医适宜技术尚未纳入全省推广目录
目前楚雄州作为试点地区,已整理发布彝医治疗技术规范54项、彝医护理技术20项、彝医经典方40首、彝医诊疗方案15个。但该套技术体系目前仍处于楚雄州辖区内试点应用阶段,尚未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并向全省推广。目前省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中医适宜技术,主要依据省级发布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目录执行,该目录尚未收录彝医适宜技术。县级层面不具备自主引进并开展彝医适宜技术的权限,需待楚雄试点经验经省级评估认可并纳入全省推广目录后,我县方可安排人员前往学习并开展相关业务。
(四)康养融合面临现实困难
杏林大观园作为“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以中医药文化为核心,以老年病康复和慢性病调理为特色,提供针灸、推拿、熏蒸等多种中医理疗服务。但企业目前主要推广的是中医药,要将彝医药元素融入其中,需要企业自身意愿和投入,卫健部门难以直接介入企业项目运营。民族医药健康旅游产品的开发,需要文旅、卫健、企业等多方协同推进,县级层面需进一步沟通协作。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推动民族医药服务融入现有康养旅居载体
依托杏林大观园等已具规模的康养旅居项目,探索在现有中医药服务体系中有序融入彝医药特色元素。借鉴省内其他县区经验做法,支持县中医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与旅居社区、康养机构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医生定期巡诊、健康讲座、适宜技术体验等方式,将针灸、拔罐、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与彝医药养生理念相结合,为旅居人群提供特色保健服务。
(二)开发民族医药主题康养体验产品
积极配合文旅部门,依托石林已形成的“旅居康养”模式和“天然氧吧·旅居石林”品牌,设计以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展示和养生体验为主题的旅游项目。在石林景区、游客中心等公共区域设置彝医药文化展板、药材标本展示和养生理念介绍,配合开展彝药浴、药膳品尝、养生讲座等体验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康养机构开发药食同源养生产品,探索开发具有石林特色的彝药养生茶饮、药膳等健康产品,丰富旅居人群的健康消费选择。
(三)做好彝医适宜技术引入准备
密切关注楚雄州彝医适宜技术纳入省级推广目录的动态,一旦彝医适宜技术纳入云南省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名单,第一时间安排县中医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业务骨干赴楚雄州学习彝医养生保健技术规范。并在县内探索开展彝医特色理疗服务,逐步形成“中医为主、彝医为辅”的特色康养服务格局,为旅居人群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的健康体验。
(四)强化部门协同
鉴于民族医药融入康养旅居涉及卫健、文旅、市场监管、民宗等多个部门,需县级层面统筹协调政策制定、资源整合、项目推进等工作,共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旅居产业中涉及健康养生的相关工作,将民族医药服务纳入旅居产业配套体系。
随着旅居人群规模的持续扩大,对特色健康服务的需求也将日益增长。将民族医药元素融入康养旅居服务体系,既能丰富旅居产品内涵、提升游客体验感和停留时间,又能为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开辟新的实践场景和市场空间,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我局将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在医疗技术支撑、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助推石林民族医药与康养旅居产业深度融合,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许箐 0871-67793763)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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