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赵祥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人民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该提案,我局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办理:
一是拓宽选聘渠道、建强专业调解队伍。我局已严格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法院系统关于推进退休法官参与调解工作机制,目前,共聘任5名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其中,4名退休法官、1名退休司法行政人员。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择优吸纳了一批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进一步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对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指导,拓宽纠纷调处覆盖面。对全县1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梳理,针对运行不畅的调委会,围绕受理流程、调处规范等内容进行及时指导,并结合纠纷实际情况,增设“石林风景区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被拘留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室”,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受理范围,实现纠纷分类调处、精准施策。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已按照《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石人社通〔2019〕2号)中二类勤务辅警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由县财政按上年末常住人口每人不低于1.5元的标准列入年度预算,按照“谁调解、奖励谁”的原则发放,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经多方协调,已完成对2026年度之前人民调解案件的兑补,充分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2026年6月26日,组织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对各调委会上半年533件卷宗进行案件评查,评查合格530件并纳入“以奖代补”。
四是推进调解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调解员政策水平、法律素养、调解技能。通过开展新聘调解员岗前培训、按所分区分批培训等形式,已完成了人民调解员第一轮全员培训。2026年7月2日,组织开展石林县2026年度人民调解工作专题培训,覆盖7个乡镇街道,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参训人员涉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各级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代表共计240余人。
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宽优质调解人才选聘渠道,重点面向退休检察官、退休公安民警、司法行政离退休干部、资深基层综治干部、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群体,择优聘任人民调解员,充实各级调解组织力量。
二是压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指导,实现纠纷分类调处、精准施策。
三是积极协调按时发放上半年“以奖代补”经费,并根据《云南省人民调解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加强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进行修订,规范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标准,将细化补贴发放标准,严格按照调解案件数量、难度、成效落实补贴发放,保障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持续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政策水平与实战能力,夯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基础,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曾艳,0871-67798708)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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