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76号提案答复的函
苏志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学校周边路段在特定接送时段限时免费停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财政局作为主办单位,在征求县公安交管部门、县住建部门、县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意见后,同步对接停车运营主体梳理日常管理实际情况,对照《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石发改价〔2006〕5号)、石林县路内停车差异化收费政策等现有制度逐条研判,结合公安交通管控、校园管理职能统筹形成统一办理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有校园周边停车、交通管理政策落实情况
为缓解校园接送停车难题,我县已于2022年4月出台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差异化收费管理政策,配套公安常态化护学管控、校园疏导机制,构建“收费惠民+交通管控+校园引导”三位一体治理体系,各项举措落地情况如下:
(一)停车收费层面:已实行校园全域30分钟短时免费政策
针对全县一中、巴江中学、鹿阜中学、民族小学、鹿阜小学、县第一幼儿园等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在莲花路、阿诗玛北路、英才路、桃园路、龙泉路、天合路、天奇路、西北街等校园周边主次道路划定专属路内泊位,执行停放30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费标准,覆盖上下学常规接送时段,满足家长短时停靠接送需求。
(二)公安交管层面:常态化落实护学勤务,强化现场秩序管控
县公安局严格执行校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制度,上下学高峰定点部署警力值守校园路段,不间断巡逻劝导违停车辆,清理占道停放私家车,规范车辆通行、停靠秩序;深化“警校家”联动机制,联合学校常态化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教,通过案例讲解、法规普及提升家长文明停车、安全出行意识,从执法管控端减少校门口乱停、加塞、占道拥堵问题。
(三)教育体育层面:压实校园主体责任,做好家校宣传疏导
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家长会、班级家长群持续推送停车管理、免费停放政策;组建教师、家长志愿者护学队伍,在上下学高峰在校门口引导车辆快速上下客,倡导“快停、快接、快走”;同步推行年级错峰放学,分散集中车流;后续将落地“学校报备、家长知晓、系统识别”车辆甄别机制,精准区分接送车辆,避免社会无关车辆占用校园惠民泊位。
综合现行政策运行情况,短时免费停车、路面执勤疏导、校园家校引导等配套措施已全部落地,一定程度上降低家长接送停车成本、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缓解校园路段拥堵,但对照您提案反映的现实问题,现有管理体系仍存在短板,未能彻底根除接送高峰期交通乱象。
二、当前治理工作存在的现实短板(结合提案、公安、教体反馈综合梳理)
(一)免费政策精细化不足,未匹配接送高峰专属时段
现行30分钟免费为全天统一标准,未区分早7:30-8:30、晚17:00-18:30接送核心高峰,高峰车流高度集中、泊位供给不足,非高峰时段泊位闲置,部分家长长时间滞留占用车位,加剧高峰停车供需矛盾。
(二)泊位总量供给不足,违停绕行加剧道路拥堵
城区各学校上下学时段车流瞬时爆发,现有规划泊位数量有限,大量接送车辆无法驶入正规泊位,只能占道违规停放;部分家长因不熟悉车位分布低速沿路寻找车位,进一步拉长通行时长,与提案中“寻找车位滞留、违规停车频发”问题完全吻合。
(三)政策宣传覆盖面存在盲区,群众知晓度不均衡
新生家长、外来临时接送人员不了解校园30分钟免费政策,担心产生停车费用,选择校门口临时急停即走,造成瞬时车流拥堵;部分家长不熟悉计时规则,超时后产生停车费用,引发群众投诉。
(四)三方联动协同治理效能有待提升
城市停车运营公司、公安交通执法、校园疏导三方日常联动频次不足,高峰时段泊位分流、违停劝导、入校引导同步推进不够及时;现有文件仅规定基础免费时长,缺少校园接送场景专属配套管理细则、柔性执法方案,单一收费减免难以独立化解交通堵点。
(五)惠民车位存在被无关车辆占用风险
暂无接送车辆精准识别机制,社会办事、通勤车辆长期占用校园周边免费泊位,挤压学生家长接送停车资源,弱化限时免费政策惠民效果。
三、下一步综合优化调整措施
根据提案“特定接送时段限时免费停车”核心建议,细化分时段惠民政策、扩容泊位、强化联合管控、完善长效管理:
(一)优化分时段差异化免费政策,精准匹配接送高峰
1.针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路段上学时段保持现行全天30分钟免费时长,下午放学在现行基础上叠加30分钟免费时长为1小时免费停放(具体免费时段详见附件),延长该时段泊位免费缓冲时长;严格遵循石发改价〔2006〕5号政府定价框架,不突破现有收费政策。
(1)龙泉路1段系石金幼儿园及民族小学路段;
(2)龙泉路2段系鹿阜中学及鹿阜中学小学部路段;
(3)莲花路1段系石林县童星幼儿园及石林县一中路段;
(4)昌乐路2段系巴江小学及县第一幼儿园路段;
(5)东城路1段系石金幼儿园路段;
(6)英才路、桃园路3段、幸福里小区路段系巴江中学路段;
(7)餐饮示范街及天合路2段系鹿阜中学及鹿阜中学小学部路段;
(8)长湖路东部客运站至复烤厂桥洞系县第二幼儿园路段;
(9)非免费时段停车按《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石发改价〔2006〕5 号)执行收费
2.全域更新校园停车公示标识,在校门口、泊位出入口增设醒目公示牌,清晰标注高峰免费时段、基础免费时长、超时计费标准、包月优惠价格;联合学校、社区、运营公司多渠道全覆盖宣传,消除信息盲区。
(二)深化公安、教体、国资停车运营三方高峰联动管控
1.县公安局:持续加密“护学岗”高峰勤务,增派警力引导车辆有序驶入泊位,对家长短时轻微违停实行柔性劝导,减少处罚对立;加大校园路段巡逻频次,及时清理占道、乱停放车辆,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
2.县教育体育局:压实校园护学主体责任,固定教师、家长志愿者高峰疏导队伍,引导车辆快速上下客;持续推行年级错峰放学分散车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常态化宣讲停车规则,引导家长文明快速接送。
3.国资停车运营单位:高峰增派现场管理人员,实时提醒免费停放时限、解答停车收费疑问;动态监测各校园泊位使用周转率,根据车流变化动态调整泊位数量、高峰免费时长;优化教职工包月停车优惠,引导教职工错峰停放,不占用接送高峰车位。
(三)健全长效监管与群众反馈机制
1.严格执行石发改价〔2006〕5号收费管理规定,定期开展校园周边停车收费专项督查,规范明码标价、票据管理,杜绝违规乱收费行为。
2.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在校门口公示停车服务投诉电话,持续收集家长停车诉求,动态优化限时免费停车细则;定期根据公安交管、学校、国资停车运营单位情况适时调整优惠停车方案。
四、结语
再次感谢您立足民生、心系校园交通治理,提出极具针对性的提案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牵头抓好各项优化举措落地,持续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停车、交通综合治理,不断优化特定接送时段限时免费停车配套管理,切实缓解家长接送停车难、道路拥堵等民生问题。后续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成效,欢迎您持续监督、建言献策。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武春丽 0871-67796266)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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