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74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大可乡人民政府树密寨村至石子凹村连接道路》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大可乡树密寨村至石子凹村通村公路,全长1.97公里。现有机耕路,通行条件差,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
建议:对现有机耕路进行硬化,主要包含路基调型和路面硬化。新建水泥路全长 1.97 公里,路面宽度设计为 3.5 米,采用 C20 等级混凝土浇筑,路面厚度最低为 20 厘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标识、警示桩等附属设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总投资预计90万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安排专人勘查线路情况,并提出以下办理意见:一是省市下达的公路建设计划逐年减少,经核实该项目没有列入2026年建设计划。但石林县交通运输局正在编制的《石林县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列入了石林县大部分县乡公路“单改双”项目,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将会根据市级盘子,争取逐年实施;二是建议大可乡统筹使用乡村振兴、以工代赈、民族地区发展等渠道资金,优先投向道路硬化。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与省、市交通部门对接,争取早日将该项目列入实施计划、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早日启动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大可乡公路通行条件,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殷石林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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