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答复的函
段正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宜石、石泸高速历史遗留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宜石、石泸高速已建成通车多年,在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到建成通车,属地的村委会、村小组均大力的支持该项目的推进,并开展了大量的协调征地等工作,但涉及的遗留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1.截止目前还未兑付资金涉及板桥社区村组的集体土地为39.53亩(含水田18.60亩、旱地17.33亩),总金额1722550.0元。
2.大叠水收费站旁原搅拌站土地涉及板桥社区碧落甸村民112户,复耕问题一直为得到妥善解决,近年来土地租金也未能及时兑付。
建议:相关部门部门尽快给出解决方案及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落实处理相关问题。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2020年12月项目竣工后,石林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板桥街道通过电话、书面督促等方式提醒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宜石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截至目前,施工单位对临时用地实施三轮复耕复垦,涉及地块基本具备耕作条件。
2025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多次电话联系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并发函给昆明宜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业主单位),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安排专人解决临时用地复垦不到位和拖欠租金问题,2026年4月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回到石林,县交通运输局与板桥街道、涉及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施工单位到临时用地现场踏勘,最终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目前已签订退租协议,施工单位正向公司申请资金一次性支付退租产生的所有费用给板桥社区碧落甸村民小组。
针对村集体征地补偿款一直未兑现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多次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并协调县财政局归还统筹的征迁专项资金。目前宜石、石泸高速公路涉及农户征地补偿款已全部兑付,剩余部分村集体未兑付,县交通运输将继续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早日归还征迁专项资金,解决村集体征地补偿款未兑付问题。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继续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尽快归还资金;
(二)继续加强与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联系,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支付退租产生的费用,维护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做好信访上访群众的疏导解释工作,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坚决杜绝群体事件、上访事件;
(四)联动属地乡镇(街道)形成工作合力,推进问题解决。县交通运输局继续加强与属地乡镇(街道)的联动配合,对照问题摸清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地解决方案,稳妥推进问题解决。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钱涛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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