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答复的函
胡永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石安公路乐尔村段安装减速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石安公路”从乐尔村村内通过,过往车辆较多,车速较快,影响村民日常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建议相关部门在村庄主要出入路口安装减速带,使过往车辆减速通行,降低交通安全隐患。
二、建议办理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本建议的办理工作,接到建议后组织相关人员专题研究在石安公路乐尔村段安装减速带事宜。经研究,由乐尔村村委会征求村民意见并一致同意后,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人员赴现场实地勘察,结合道路通行现状、安全隐患程度综合研判,符合实施条件的,统筹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计划向上申报,待上级审批并下达计划后再按规范组织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通行安全和民生保障,持续抓实农村公路常态化管养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处置频次,全面筑牢道路安全通行防线。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周边村民的宣传,维护路产路权,为当地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交通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殷鹏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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