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三板桥村委会平地村小组云桂铁路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退租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地村小组为支持云桂铁路项目建设,2013年经农户和村小组同意,58户农户和村小组将土地租给中铁一局云桂铁路项目部为弃土场用地。到2018年该土地停止租用,但土地已改变地类,水田变旱地,而且减少了土地面积。经鹿阜街道办事处、中铁一局云桂铁路项目部、三板桥村委会、平地村小组多次协商同意签订了老闷洞弃土场平地临时用地退租协议。协商签订后,我村把可耕种的土地(25.272亩)复耕后分给各农户耕种至今。但到现在为止,减少的旱地7.108亩及水田因变旱地的13.917亩土地补偿款没有兑现给农户。现租地农户已多次到村小组、村委会讨减少部分的土地补偿款,个别农户已经开始到鹿阜街道办事处和石林县信访局上访,严重影响本村的安定团结发展。此情况我村已反映多次,结果是有始无终,不了了之。 建议,相关部门对三板桥村委会平地村小组临时用地退耕土地补偿事宜给予高度重视,帮助解决。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建议“涉及平地村小组58户农户和村小组租给中铁一局云桂铁路项目部的临时用地退租协议已签订,复垦后面积减少、水田变旱地的土地补偿款没有兑现给农户的问题。”,经县交通运输局联合鹿阜街道进一步核实相关依据,2012年为保障云桂铁路顺利开工,经中铁一局、云桂铁路协调办、鹿阜街道、三板桥村委会、平地村小组协商同意,向平地村小组58户租用铁路沿线部分土地作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并于2018年与中铁一局云桂铁路项目部签订临时用地退租协议,并遗留了旱地减少7.108亩、水田改旱地13.917亩的问题没有作为任何经济补偿。
针对此建议,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从2019年施工方离场后,县交通运输局(县云桂铁路协调办)积极协调各方,不断探索、多措并举,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特别是2024年以来,分别在2024年2月7日、2月23日、3月14日分别联合乡镇(街道)、村委会与云桂公司进行对接沟通,形成处理意见和程序。2024年3月15日,县交运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召集涉及乡镇街道进一步核实,并于2024年3月22日核实完成;2024年4月10日县政府分管领导进一步召集会议进行研究;2024年4月25日,县人民政府上报了《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帮助协调解决云桂铁路临时用地复耕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石政请〔2024〕9号)。同时,石林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铁投公司到云桂公司进行协调沟通。2024年5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云桂铁路云南段征拆遗留问题及概算资金分批拨付推进会》,会议通知主要是研究概算资金分批拨付问题。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应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参加了此次会议,在会议结束时,提交了《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帮助协调解决云桂铁路临时用地复耕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石政请〔2024〕9号)及附件材料给省交通运输厅铁路处负责人。2025年5月6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云桂铁路昆明段征地拆迁概算分批拨付收尾工作协调会,会议明确了涉及石林县面积缩水的补偿方案。2025年11月,省市反馈了资金支付渠道,水田、旱地缩水面积及补偿比例和补偿金额,由省铁投拨付至昆明市,再由市级拨付石林县;水改旱面积计算旱地、水田价差金额,后期由云桂公司与市政府签订协议,资金由云桂公司拨付市级,再由市级拨付石林县。并明确处理程序:由县级交运部门核实乡镇实际情况,并提供依据,上报请示至市交运局,由市交运局统一收集汇总,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目前,云桂公司聘请第三方就各县区上报资料进行了核实审价。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请市交运局、云桂公司结合乡镇街道核实情况,积极对接协调省交通运输厅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出台会议纪要明确政策,尽快完成相关补偿工作。二是继续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抓好信访维稳和促农增收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陈进波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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