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41号 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141号
提案答复的函
赵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针对当前,我县部分区域,特备是农村地区的丧葬陋习回潮反弹,加重群众经济负担、浪费社会资源,与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建设要求相悖。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聚焦陋习整治、规范礼仪、文明祭扫,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提升工作。
(一)下沉一线调研,厘清农村治丧负担。
2025年2月县民政局深入乡镇(街道)、村组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全面摸排辖区农村群众治丧办丧实际情况。经调研发现,当前农村丧葬开销普遍偏高、群众负担较重,一场普通丧事费用少则5万余元,多则高达10余万元,主要集中在宴席操办、乐队吹奏、纸火祭品、人情随礼等方面。攀比铺张、大操大办依然突出,高额丧葬支出已成为部分农村家庭的刚性负担和民生痛点。
(二)深化座谈研讨,凝聚殡葬新风治理共识。
2025年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期间,县民政局联合县委文明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民宗局分别在辖区7个乡镇街道召开移风易俗座谈会,围绕“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及丧葬陋习、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问题,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书记、民间殡葬从业人员面对面交流,宣讲殡葬改革政策、解读文明殡葬礼仪规范,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当前丧葬陋习治理难点堵点,共同讨论丧事简办、文明治丧、绿色祭扫的务实举措,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治丧承诺书。
(三)规范殡葬备案管理,筑牢行业监管民生防线。
为切实履行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殡葬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的法定职责,石林县民政局紧扣上级殡葬管理政策要求,立足地方民俗与行业实际,以高站位引领、全覆盖备案、便民化办理、全链条监管为抓手,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及民间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强化行业全流程闭环监管,全力破解殡葬行业监管难题,推动殡葬服务市场提质增效,切实守护群众殡葬服务合法权益。从2026年4月4日发布备案通告至今,已累计纳入备案管理的机构和从业人员共400余(家)人,备案范围涵盖了从事殡葬服务的中介人员、风水“先生”、白事“先生”、“念经匠”、从事治丧活动的彝族“毕摩”、提供白事服务的待客处负责人、丧事文艺演出团队负责人等人员。
二、下步工作方向
石林县民政局将以备案管理为基础、规范治理为核心、长效监管为抓手,持续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综合整治,聚焦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培训、丧葬出殡车辆规范管控两大重点,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压实监管责任,推动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维护城乡公共秩序。
一是抓实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备案全周期训。持续完善动态备案台账,对已备案400余家(名)机构及从业人员实行常态化信息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可追溯。健全岗前培训、日常教育、信用管理机制,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殡葬政策法规、文明治丧规范、职业道德、移风易俗警示教育,督促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治丧承诺书,严禁参与封建迷信、大操大办、漫天要价等行为。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与红黑名单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从业、诚信服务,对未备案违规从业、服务失范的依法依规处置,全面压实民间殡葬从业人员主体责任,筑牢行业规范第一道防线。
二是联合公安、交通、城管、鹿阜街道等部门,研究制定石林县城丧葬活动及殡葬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聚焦出殡车辆违规巡游、占道游行、扎堆行驶、堵塞交通、噪音扰民等突出问题,明确送葬车辆数量管控、行驶路线、通行时段、车辆规范、出殡礼仪等刚性要求,严禁违规巡游、沿街抛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占道聚众治丧等行为。建立部门联合巡查、执法联动、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城区、集镇主干道等重点路段管控,从严查处扰乱交通秩序、影响公共安全的违规行为,以制度刚性约束规范丧葬出行秩序,破解殡葬陋习带来的城市管理难题。
三是深化殡葬移风易俗长效治理。持续推进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宣传引导,发挥红白理事会、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健全农村丧葬消费引导机制,遏制宴席攀比、高价随礼、铺张浪费现象。将从业人员管理、丧葬车辆管控、治丧行为规范纳入殡葬综合监管闭环,统筹备案、教育、执法、宣传全链条发力,持续降低群众丧葬刚性支出,培育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殡葬权益。
赵鹏委员,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升,0871—6779730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7月31日
抄送:县政府目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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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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