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53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53号建议答复的函
方志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非市场化摊派式低效益节庆活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础减负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深入清理规范节庆活动工作。严格落实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及《云南省节庆活动审批备案程序》,推动节庆活动数量进一步精简、质量进一步提升、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进一步强化,实现节庆活动规范有序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一、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节庆活动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减轻基层负担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节庆活动中出现各种乱象进行纠偏,从严把关,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二、 进一步规范活动审批。前期我局已开展节庆活动清理规范工作,对党政机关保留举办的周期性节庆活动清单,经报县政府后提交至市文旅局。在上级审定保留举办的周期性节庆活动清单前,原则上暂缓审批所有节庆活动。不得举办未经审批的由各级党政机关冠名和财政资金支出的节庆活动。
三、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加强对节庆活动的报备和日常管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节庆活动举办情况监测,认真排查违规举办、虚假宣传、违规使用资金向下级单位、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拉赞助、搞摊派,转嫁费用等,以及其他形式主义情形问题,建立问题发现、通报、处置机制。持续做好节庆活动跟踪问效,督促引导各主办单位采取市场化招商、商家合作等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筹办“村晚”“周周火把节”等常态化活动,减少行政投入和活动摊派,立足地方特色,谋划小而精、群众体验感强的文体活动。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朱丹琪,0871-67796409)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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