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77号 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77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配供学校食堂猪肉生猪重量,提升学校食堂猪肉品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内容
您的建议提出:为保障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在学校食堂推行食材集采集配服务中,提高配供食堂猪肉的生猪重量,供应较大一点猪的猪肉,有需求的学校根据学校需求供应整块“白条”猪肉。
二、办理情况
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食材集中配送企业及各学校开展专项摸排,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出当前猪肉配送供应存在需要提升和完善的方面:部分生猪出栏体重偏小、肥瘦分割配比不合理、溯源管理环节存在薄弱点等,各方一致认为该建议贴合校园供餐实际、针对性较强。为进一步提升集采集配工作,持续推进县级多部门协同联动、社会监督各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县教育体育局常态化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对生猪屠宰企业、食材配送单位、校园食堂开展联合抽查,严格核验检疫合格证明、现场查验猪肉肉质品质,从源头把控食材安全。
二是拓宽家长、人大代表监督渠道。组织各校膳食委员会常态化参与每日食材入库验收,不定期赴配送企业实地巡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进校开展食堂食材供应专项视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是落实食材信息常态化公开。每月在校内公示猪肉供货企业、产品批次检测报告、日常验收台账,同步畅通校园膳食投诉反馈渠道,及时处置师生、家长食材相关诉求。
三、办理结果
通过落实上述系列举措,校园食材集采集配整体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组织开展食材配送企业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地生猪出栏标准管控、猪肉品质优化提升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硬性要求,每一批次猪肉进场必须附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做到凭证齐全、源头可溯。同时,定期向人大代表反馈工作进展,多措并举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在校学生吃上安全、优质、营养的猪肉食材。
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蕊,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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