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彦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户外帐篷旅居管理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优化便民服务。结合县域空间布局,我单位在清香湖旁公园停车场规划建设房车露营基地,明确管控标准与停放要求,对我县建成区内停放时长超过24小时、需要过夜宿营的旅居露营车辆,统一引导至专属基地集中规范停放。联合交管、文旅部门发布《关于石林县城区旅居露营车辆规范停放的通告》,通过定点归口管理,杜绝开放式公共区域长期留宿、违规露营、占用公共空间等乱象,有效化解环境脏乱、公共安全隐患等治理难题。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频次,以教育劝导为主,执法整治为辅的原则,针对非指定区域搭建帐篷、露营房车长期占道驻留、公共绿地损毁、露天生火做饭、随意丢弃垃圾、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常态化开展劝导工作,引导其文明露营,实现违规露营问题早发现、早劝导、早处置。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巴江佳园小区背后设置露营温馨提示牌,倡导房车使用者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规范停车,爱护公共设施,妥善处理垃圾污水,保持环境整洁,降低噪音等,促进文明露营。同时,联合景区渠道、石林融媒宣传文明露营、引导在指定点位进行露营活动,吸引更多游客选择石林作为帐篷旅居目的地,实现帐篷旅居管理与文旅发展的良性互动,助力石林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履行职责,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坚守城市安全平稳、市容洁净靓丽管理底线,统筹兼顾群众休闲出游需求与公共空间规范管控,找准管理与服务平衡点,持续打造宜居舒心、秩序井然、和谐宜人的城市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四红,0871-67786892)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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