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63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6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雪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复并长效保障石林县兴学街路灯照明功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升城市道路路灯亮灯率、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各职能部门积极谋划,有序推进路灯节能改造工作,并将兴学街及周边区域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2025年市政公共照明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综合管养项目一并实施,持续提升该区域亮化问题。
石林彝族自治县2025年市政公共照明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综合管养项目经县政府2025年10月14日第117次常务会议批准。通过公开招投标,洪范节能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标,2026年4月30日正式签订合同,东城片区包含兴学街已纳入本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后,我局联合市政路灯维护企业对东城片区(兴学街、春晖巷、龙和街、龙顺街、春华巷、天合路、东城南区人行通道)市政道路路灯开展全面深入排查,针对变压器控制柜无电源输入问题开展排查并完成整改,恢复片区正常供电。目前东城片区包括兴学街在内的所有路灯已全部恢复正常运行,设施完好率、亮灯率、照度等指标参数均达到标准,照明效果稳定,有效消除了夜间出行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周边学生、居民及商户的夜间通行安全。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强市政照明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夜间照明保障水平,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舒适的夜间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袁春霖,0871-67786995)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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