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孔德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共享交通运维管理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为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理念、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并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石林县自2021年11月起,在县城分期分批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初期投放800辆,截至目前累计投放量已达201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以来,显著便利了市民日常出行,但随着使用时间推移,各类问题日渐凸显:安全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安全头盔存在缺失,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公共安全隐患;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现象频发,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突出,既影响了居民出行安全,也扰乱了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秩序。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委员已就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出宝贵建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统筹,相关办理科室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对提案进行答复,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一)系统梳理汇总委员提案问题及建议
随着石林县城市化建设持续推进、文旅产业不断发展、高校落地进驻,城区共享电动车使用频次大幅提升、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但在长期运营过程中,车辆运维管理短板逐步凸显,个别共享电动车存在车型老旧、安全头盔遗失等问题,存在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针对以上现状,政协委员提出专项建议,明确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督促运营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车辆检修、维护、管理工作,有效降低车辆损坏率,杜绝故障车辆上路运行,切实保障市民骑行安全。
(二)深入一线实地核查,精准对接委员诉求
接到提案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全面推进问题核查工作。分管科室人员结合日常城市巡查工作,通过实地走访、路面排查、亲身体验骑行等方式,对县城共享电动车运营现状开展全方位摸排,进一步核实委员所反映的车辆运维缺失、运营不规范等问题,均为长期运营过程中逐步凸显的常态化运维问题。为精准把握提案核心诉求、细化整改方向,局分管领导带队主动约见提案委员,认真倾听、详细记录委员意见建议,与委员深入沟通交流、充分交换工作思路,全面吃透提案诉求、摸清问题症结所在,为后续提案答复及专项整改工作夯实基础。
(三)立足职能履职尽责,多措并举落实整改及提案答复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足城市管理主责主业,主动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靶向破解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难题,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及答复落地见效。
1.重新开展运营企业公开比选,优化升级车辆硬件配置
我县原有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美团品牌有限公司两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运营服务期限已届满且处于新老企业交接过渡期。为规范行业运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9月下旬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公开组织开展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比选工作,择优选取了两家新的运营企业。
目前,原两家运营企业对本次比选结果存在异议,通过越级渠道反映相关问题,省市相关部门已要求我县暂缓新中标企业进驻运营。下一步,我县将依规采取合规处置措施,依法终止原运营企业的运营资格,坚决维护公开比选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新中标两家企业目前已完成新型运营车辆定制,针对现有运营痛点完成功能升级,逐项破解当前我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短板。一是增设头盔专用收纳篮,配套搭载头盔佩戴感应系统,车辆未检测到骑行人员佩戴头盔则无法启动骑行,同时企业配备专职运维人员,定期对车辆和安全头盔进行清洁消杀,彻底解决头盔缺失、不洁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不佳骑行体验;二是增强软件实名认证门槛,有效杜绝未成年人骑行问题发生;三是在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之上,重新精确划定运营区服务范围,增加和调整部门非机泊位,重新调整电子栅栏门槛,减少乱停乱放问题出现;四是加装重量感应装置,可精准识别多人骑行行为,检测到多人驾乘时车辆自动锁定无法启动,有效杜绝超员骑行等违规行为。
2.联动多方部门,强化执法监管与宣传教育
我局主动联动县交管大队、石林融媒体中心、县域各中小学等单位,构建多维度安全监管宣传体系,全方位整治共享电动车违规乱象。
执法监管方面,联合县交警大队常态化开展路面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定点设卡、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未成年人骑行、闯红灯、多人驾乘、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教育引导与行政处罚并重,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长效监管教育效果。
宣传教育方面,依托石林融媒体中心平台,常态化开展文明骑行、安全骑行公益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车辆、规范停放车辆,杜绝故意损毁车辆、违规骑行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定期组织全县各校安全负责人召开专项警示教育会议,压实校园安全教育责任,督促各校常态化开展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安全骑行、文明骑行意识,从源头遏制未成年人违规骑行问题。
在县交警大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发力下,共享电动车违规骑行整治工作常态化推进,各类动态骑行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区共享电动车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为市民营造了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常态化抓实车辆运维管护
我局持续强化对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的常态化监管,督促现运营企业严格落实车辆维保制度,强化日常巡检、维修、保养、清洁工作流程,加大路面车辆排查频次和力度,第一时间排查、清运、维修故障、破损车辆,坚决杜绝“带病车”“故障车”上路运营。通过常态化规范运维管理,进一步提升共享电动车运营服务质效,为维护我县文明城市、优秀旅游城市良好市容秩序和城市形象打下坚实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石林县共享电动车的投放运营,有效助力低碳绿色出行、缓解城区交通拥堵、补齐公共交通出行短板,为优化城市出行体系、便利市民日常出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常态化抓实新中标共享电动车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一线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常态化规范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对未成年人骑行、车辆逆行、违规载人载物、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及时开展教育劝导、制止纠正。同时持续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化引导市民树立文明、安全、规范的骑行意识。
我局将积极构建政府统筹、企业主责、社会组织协同、市民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管理格局,持续规范共享电动车运营秩序,深化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力打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持续提升市民出行品质和生活幸福感。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骞 0871-67780886)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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