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400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瑷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妇女儿童工作新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内容
自2024年8月议事协调机构优化、县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撤销后,我县妇女儿童工作面临跨部门统筹调度能力下降、部门协同联动弱化等问题。结合省妇儿工委实地督查、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反馈意见,并参照昆明市已落地的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机制做法,立足石林县发展实际,亟需重构我县妇女儿童工作运行新机制,压实部门工作职责,保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落地见效,助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办理情况
(一)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精准把握政策方向。针对县级妇儿工委撤销后妇女儿童工作统筹衔接问题,县妇联第一时间主动对接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题汇报了我县机构调整后妇女儿童工作运行现状、现存短板,以及县人大视察、省妇儿工委办专项督查指出的各类问题,详细咨询机构改革背景下县域妇女儿童工作的合规运行模式、职能划转要求、部门协同标准以及“两规”中期评估相关事宜。同时,安排专人与市妇联对接,全面对标昆明市妇女儿童专项机制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调度运转等成熟做法,结合我县地域特点与工作现状,梳理可借鉴举措,为机制方案编制提供实操依据,确保新机制搭建契合上级工作部署,实现政策上下贯通、工作标准统一。
(二)专题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高位统筹推进。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本次人大代表建议内容,以及当前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存在的统筹乏力、联动不足、职责边界不清等突出问题,同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省妇儿工委督查及县人大专项视察反馈问题清单。分管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思路:以上级对接为基础,以重建专项工作机制为核心,补齐部门协同短板、压实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两规”落地实施。确定由县政府统筹牵头、县妇联为主办单位,负责起草机制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将重建妇女儿童工作机制作为民生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切实解决机构调整后工作衔接断层、联动弱化等难题。
(三)精心草拟机制方案,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结合上级政策要求、我县工作实际及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县妇联牵头,对照“两规”目标任务、各部门职能,梳理并草拟了《石林县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机制组建方案》。方案明确了妇女儿童工作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组成、日常运行机制等内容,细化了各成员单位在妇女权益维护、儿童关爱保护、家庭教育指导、妇幼健康服务、困境群体帮扶、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具体工作任务,补齐原妇儿工委撤销后跨部门统筹调度的短板。方案初稿完成后,严格按照公文办理流程,书面征求了全体成员单位意见。对收集到的职能优化、分工细化、流程完善等意见建议逐条梳理汇总、研判吸纳,反复修订完善方案,确保内容合法合规、贴合县情、务实可行。
三、办理结果
(一)全新工作机制正式落地运行。经多轮意见征集、修改完善,并报请县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了《石林县妇女儿童工作专项机制方案》。专项机制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县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县妇联主席兼任,分管“两规”实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妇联副主席担任副主任。该机制有效破解了原妇儿工委撤销后跨部门统筹乏力、协同不足等问题,成功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上下贯通”的妇女儿童工作新格局。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全面压实。按照新机制规定,我县明确全县38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将“两规”各项指标、重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形成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同步建立健全会议会商、工作报告、监测评估、年度通报等制度,定期通报“两规”推进进度、重点难点问题,以制度倒逼各部门依法履职、主动作为。
(三)代表建议转化为工作实效。您提出的重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保障发展规划落地等建议已全部采纳并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新机制完全契合省妇儿工委督查、县人大专项视察整改要求,能够为全县妇女儿童事业长效发展提供长效保障。
下一步,县妇联将持续抓好妇女儿童专项机制常态化运转,按要求开展机制运行成效评估,结合工作实际动态优化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妇女儿童服务保障能力,全力推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健兰 0871—67796292)
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