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202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2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卫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石林大道交通信号设施运行效率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信号设施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效率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秩序、通行效率和群众出行安全。近年来,随着我县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以及自驾、旅居游客数量不断上升,石林大道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压力日益增大。针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分管交通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多次带领交管大队民警进行实地踏勘和专题研究。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当前交通管理实际,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关于优化交通信号配时,提升通行效率的问题。我局已报请县政府同意,自2025年7月起牵头开展全县红绿灯及交通信号设备的更新维护工作。目前,设备更新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系统调试和优化配时方案。待系统调试完成后,将根据各路口实际车流量,科学调整信号灯配时方案,进一步提升路口通行效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二是关于车道设置及非机动车道宽度问题。根据日常交通流量分析,目前石林大道现有车道数量基本能够满足车辆通行需求。同时,随着我县非机动车(电动车)数量逐年增加,为保障各行其道、安全有序通行,不建议缩小非机动车道宽度。我局将结合实际需求,持续优化道路通行结构。三是关于设置待行区域的建议。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3部分》(GB578.3)相关规定,设置左转待转区或直行待行区需具备一定的道路条件,包括路口空间、车道数量、车流状况等。经实地调研,石林大道南北向为双向六车道,而东西向道路多为双向四车道或无非机动车道,车道数量不对称,且目前在高峰和平峰时段,石林大道左转、直行车辆均未出现长时间排队现象。因此,综合考虑道路条件和通行需求,目前暂不具备设置待行区域的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辖区道路交通运行情况,不断优化交通组织,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切实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金龙,0871-67795321)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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